2017年10月26日09:50 证券日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为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

  2、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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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以上日期均是指公司公告的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18号),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公司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基金经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下达投资指令,所有投资指令在集中交易室集中执行,投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投资交易监控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

  本报告期内,投资交易监控与价差分析未发现本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亦无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三季度,A股市场延续了之前的上涨趋势,但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二季度较好的经济数据推动下,市场热点从“漂亮50”向二季度业绩好且估值较低的周期股板块扩散,随后扩散至全市场,上证指数在8月底站上3300点。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大金融、成长还是周期都有较好的表现,市场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态势。究其原因,政策红利的释放、宏观经济数据的好转,企业盈利的恢复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进入九月后,市场呈现了横盘震荡的走势,且波动率越来越小。受8月经济数据低于预期的影响,前期涨幅较大的周期股出现了较大的调整,而新能源汽车、5G、苹果产业链等板块表现较好。分行业看,有色金属、钢铁和煤炭在三季度表现较好,而传媒、纺织服装和电力公用事业表现较差。本基金在三季度初,大幅增持了有色金属和钢铁等周期性行业,并在9月进行了波段操作。继续持有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相关股票。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2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0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1%。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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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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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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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说明。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顾地科技)于2015 年12 月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6 年6 月3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6 年9 月9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涉及信息披露的问题是广东顾地(顾地科技原大股东)。在2015 年3 月13 日,广东顾地同重庆涌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邢某亚等三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转让协议》的基础上,在履约保证金、股东权益、现金分红、违约责任等方面增加了实质性内容,并明确约定“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上述协议签署时,广东顾地时任董事长邱丽娟(同时担任顾地科技董事)、董事林超群(同时担任顾地科技董事长)、董事林昌华(同时担任顾地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林昌盛均在《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文件上签字。广东顾地副董事长麦浩文承认其在广东顾地董事会决议此次股份转让的事项上签字,并参与过上述协议的协商。2015 年3 月17 日,广东顾地在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中未将《补充协议》列入备查文件,也未就是否存在补充协议进行说明。顾地科技在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中只披露了本次股份变动计划情况、《转让协议》、《简式权益报告书》等,没有提及《补充协议》。

  我们认为,此次处罚并不影响本基金对该只股票投资,原因如下:

  1、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是原大股东,及原高管的不当操作造成。公司已于2016年4月26日(本基金投资该股票前)完成股权变更,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渉事高管也已离职。

  2、处罚对公司投资价值不构成损害。

  3、公司承诺将以此为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公司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泰信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信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信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信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本报告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供投资者免费查阅。在支付必要的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取得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复制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查阅上述相关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和本基金管理人直接联系。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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