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4日16:34 千龙网

杭州富阳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被警示

千龙网北京10月24日讯 近日,杭州富阳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杭州富阳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非公开发行2期公司债券,分别为“16富阳债”(10亿元)和“15富阳01”(10亿元),发行规模共计20亿元。在上述两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该公司存在将部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的违规行为。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该公司合计将12亿元转借给富阳区财政局及其关联方使用,富阳区财政局及其关联方于2015年12月-2017年8月间陆续归还上述资金。

浙江证监局认为,杭州富阳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提醒该公司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富阳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4日,主要承担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职能,经营业务涵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收费公路经营,工程项目代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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