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14日15五洋债公告称,由于没有筹措到足额资金,当天债券回售不能按约定完成,导致该期债券违约。15五洋债违约有可能触发15五洋02债交叉违约条款,造成15五洋02债提前到期,两只债合计票面13.6亿元,进一步加重公司资金负担,除上述两只外还有16五洋01债尚未到期,票面总额2.5亿元。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上虞一家国企改制而成的非上市民营建筑企业,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下设六大分公司:上海一建、杭州二建、宁波三建、成都四建、贵阳五建和沈阳六建,自然人陈志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从市场反应看,五洋债的违约对市场情绪产生的影响有限,一方面,早在2016年五洋建设就在一定程度上曝露了其公司治理和内控上的风险,另一方面建筑行业企业本身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并不匹配,利润存在一定的调节空间,且上下游较大规模的垫资,导致其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可能由于下游客户收现比下降而拉大营运资金缺口,从而导致资金链断裂。投资人对于民营背景,没有上市的建筑企业的投资决策原来就较为谨慎。

  但是作为一个经营层面还在正常竞标项目、财务报表表面上盈利,且实际控制人没有出现实质问题的违约民营企业,探究五洋违约预警信号以及相关事件后续处置兑付情况对于投资民营企业的决策与估值都还是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的。

  此单违约从经营和财务层面看,至少可以提早发现以下几个预警信号,避免踩雷:

  1)实收资本的抽逃。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五洋建设于2015年4月1日,将实收资本从“30128万元”变更为“0”,而五洋建设未在相关公告中披露这一信息,且根据公司公告的数据,直至2016年6月末实收资本规模还有3.31亿元。

  2)失信执行人。2015年五洋建设就已经被被最高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最高院网站上涉及到五洋建设的失信记录多达13条,最早立案产生于2015年11月,五洋建设也未在相关公告中披露这一信息。

  3)授信锐减。从 2014 年开始,银行借款就逐渐被发行 PPN、短融以及公司债所替代,但直接融资的接续状况并未能始终保持顺畅;2015年之后募集披露的授信额度减少明显,实际已用授信的占比也较前期明显下降。

  4)货币资金急剧下降。2015年公司发行了数期公募、私募债券,账面现金规模维持在7.43亿元的水平,但是2016年6月末账面货币资金急剧下降到了1.24亿元,至2016年9月末公司账面仅有0.82亿元的货币资金,主要是应收项目导致的经营现金流急剧恶化。

  5)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增加一倍。公司在手合同规模一直很大,15年末16年初在手合同规模有279亿元,但是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从2013年和2014年的60天左右增加到了2016年年中的112天,周转效率大幅降低,回款出现问题。

  6)互保开始发生代偿。2016年9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高达7.2亿元,担保比率超过20%,担保对象主要是浙江省内民企和建筑企业,且最早从2015年6月开始就已发生了代偿2000万元的情形,2017年担保的贷款中有1.03亿元被列入不良类,未决诉讼规模高达3.1亿元。

  从以上的预警信号看,五洋建设作为早已多次向市场传递出负面信号的企业,再融资风险暴露并不意外,公司治理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及时、资金使用不规范等行为,对于投资民营企业的决策与估值是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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