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22日04:3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ST德力        公告编号:2017-09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21日在公司销售研发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号2017-100)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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