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日前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

  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一段时间以来,食品、保健食品行业虚假夸大宣传事件接连被曝光,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针对行业乱象,方案明确,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以及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都在整治之列。

  按照方案,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根据投诉举报和抽检等情况,联合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对市场混乱、治理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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