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源煤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收到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和煤矿安全改造补助资金等共计人民币20,1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到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7,837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赣财经指〔2016〕31号),下达了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含安源煤业所属关闭退出煤矿)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计划。根据公司所属相关去产能煤矿职工安置工作进度,截止公告日,本年江西煤业共计收到该专项奖补资金17,837万元。
(二)收到煤矿安全改造资金2,308万元。
1、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赣财建指〔2015〕227号),分别安排公司所属煤矿2015年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支出)预算(拨款) 4,563万元和1,3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江西煤业收到所属曲江公司和安源煤矿项目的该财政补助资金112万元和196万元。
2、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赣财建指〔2016〕93号),分别安排公司所属煤矿2016年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支出)预算(拨款) 3,303万元和1,3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江西煤业收到所属曲江公司项目的该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
3、江西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省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7]426号),分别安排公司所属煤矿201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2,263万元和1,0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江西煤业收到所属曲江公司项目的该财政补助资金1,5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17号)精神,江西煤业将上述收到的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7,837万元列专项应付款--职工安置专项奖补资金。该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关闭退出煤矿职工安置,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江西煤业所将上述正在进行中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2,308万元暂列专项应付款。该补助资金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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