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31日,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新华龙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了公司股东郭光华分别与华信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代华信金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信万达”)和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陕国投·持盈3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陕国投”)签署了《关于购买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郭光华持有的公司52,001,59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华信万达,将郭光华持有的53,516,41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陕国投。

  近日,公司接到郭光华、华信万达及陕国投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郭光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华信万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2,001,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为公司第三大股东;陕国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3,516,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066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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