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3月31日讯 记者周琳报道: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月3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证监会日前就《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邓舸表示,公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赎回申请的风险,本质上是基金组合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问题。其中,开放式基金由于需要每日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流动性风险是其固有风险之一。做好流动性风险管控是我国公募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确保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的基本要求。

  “在整个大资管行业中,公募基金是最具代表性的资产管理业务形态。按份募集、组合投资,管理人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履行谨慎勤勉职责,基金持有人按份承担风险、获取收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认为,与其他资产管理业态相比,公募基金最大的优势是《基金法》赋予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地位,信托法律关系落实到产品运作各个层面,包括风险自担的产品设计和销售规范、强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以及严格的监管执法,是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充分的大众理财行业之一。

  “货币基金是现金管理工具,不能替代理财工具。在没有找到很好的投资标的或者暂时有流动性管理需求的时候,可用货币基金作为临时的流动性管理工具。基于对货币基金本质的准确把握,相比收益,更应在严格风控的基础上,做好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天弘余额宝货币基金经理王登峰认为,那种冒着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博取短期高收益的投资行为是错误的。无论是基金管理人还是普通投资者都应明确,不能以收益率作为基金经理考核评价的唯一标准,针对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控制应更为严格。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曹伟在日前举行的2017(第12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会暨资产管理高层论坛上说,“原本公募基金是面向中小投资者的大众理财平台,不该为冲规模发行‘委外’产品。目前出现主动管理类资产管理水平的公募开放式基金产品业绩表现不抢眼、权益类产品规模持续缩水、零售客户发展缓慢、潜在流动性风险点增多等一系列问题,反映出当前公募基金发展面临挑战以及回归资管本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邓舸强调,此次起草的《管理规定》拟以证监会公告形式发布。作为配套规范性文件,重点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根据最新市场情况与行业发展现状,对现有监管规则进行全面“查缺补漏”,以问题为导向,结合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以来历次行业风险事件的经验教训,围绕基金投资运作与申赎管理,进一步完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指标体系,同时兼顾偏股类和固定收益类基金的潜在风险。二是要求基金管理人针对建立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基金管理人强化自我风险管控,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强化机构主题的风险管控约束机制。《管理规定》共分为10章38条,涉及基金管理人内控管理及开放式基金产品设立、投资运作、申购赎回、估值与披露等具体业务环节的规范。

  业内人士表示,从国外金融改革发展实践看,资管业务可能是系统性风险最先发生的一环,因此有“资管业务脆弱性”的说法,意指在市场突变情况下,资管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等相对于保险产品、银行存款等更容易迅速暴露风险。这是近年来各个国家等都在努力改善资管产品脆弱性的重要诱因,也是我国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资管行业亟待进一步提升流动性风险抵御能力、减少脆弱性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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