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4日17:21 中国财经报公众号

现实中,有人会为了买房,

选择假离婚,

有的甚至弄假成真……



今天,

央行出台措施严控北京房贷,

假离婚买房行不通了!


央行出手,假离婚买房难了!


北京“317楼市调控新政”发布后,网上流传一些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对此,权威部门表示,贷款记录是按家庭算的,不管本人还是配偶,只要贷过款的,就算有贷款记录了。因此,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并不可行。


今天,央行再次针对北京房贷跟进调控。


央行:离婚1年内贷款按二套房执行



3月24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同时,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投资投机购房带来的信贷风险。


央行:严禁地产中介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

 


《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还要求,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


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多地楼市调控再次升级!


北京“317”新政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出台限购或限购升级措施。其中既有广州等一线城市,又有廊坊、成都、长沙等热点城市。



北京:非京籍购房需连缴60个月个税  16家银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


3月22日,北京发布公告,北京购房资格审核中的纳税记录也进一步从严。根据北京的限购政策,外地人在京需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限购1套住房。“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此前关于纳税记录的认定,是5年期间,每年至少一次纳税记录即可。此次新的公告发布后,就改为往前推算的5年里,每个月都要有纳税记录,这是对购房资格认定的进一步从严。自2017年3月22日起执行。


3月17日,北京房地产调控新政发布以后,北京地区大部分银行已经上调首付比例,落实认房又认贷的首套认定标准,并停止审批25年以上的住房贷款。工行、建行等16家北京地区银行一致上调首套房贷利率,即日起缩小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成都: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3月23日晚,四川省成都市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文件要求,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

 

成都市曾在2016年10月1日深夜出台楼市新政,重启限购。


廊坊:外地户籍限购1套首付50%


3月21日晚,河北省廊坊市出台楼市新政,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限购区域内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通知自2017年3月22日起实施。


长沙:住房公积金出新政


3月2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包括提高购买首套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停止三套房相关贷款政策等。


通知自2017年3月20日起执行,3月20日之前已进窗登记的贷款申请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相关链接】


哄抬房价、违规代理……链家等10家房地产中介门店被停业整顿!


近日,北京市住建、发改、工商、地税及区房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查处涉及“天价学区房”地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继3月22日关停了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后,23日又查处了链家、我爱我家、中原中介公司在西城区丰汇园等4个小区附近的10家中介门店。



因哄抬房价等 10家房地产中介门店被停业整顿


23日查处的这10家门店,因涉嫌“天价学区房”涉及的税收缴纳、违规代理、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联合检查组将对此进行进一步调查,若确认以上中介门店参与“炒房”,则将采取措施重拳惩治,关停门店。


链家4家:丰汇园店,宏庙小学店,西城晶华店,丰桥公寓南门店。


我爱我家3家:丰汇园店,西城晶华店,金融街店。


中原中介公司3家:第100分公司,第329分公司,第400分公司。


涉无照经营等 京11家房地产中介被责令关停


北京楼市新政实施后,北京市住建委执法部门严查房地产中介市场,重拳惩治问题房地产中介机构,新政实施第5天,北京市住建委已对138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了检查。



22日,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因异地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注销备案、责令关停。其中,唯家中介公司德茂小区店、辰明中介公司果园店被当场摘牌关停。被责令关停的11家中介机构名单:


①北京万城兴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②北京优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③北京易居祥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④北京市南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⑤北京安嘉伟业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⑥北京安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⑦北京京城广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玉带河店

⑧百乐居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金色家园网)通州万达服务中心

⑨北京禹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新华联

⑩北京唯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茂小区店

⑪北京辰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果园分公司


重点执法检查八项违法违规行为


联合检查组强调,以下八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


①“天价学区房”等高价房涉及的税收缴纳、中介机构违规代理的行为;

②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③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④参与炒房、囤房,哄抬房价的行为;

⑤无照经营或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未经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⑥房地产中介机构网站、店堂内及印刷品等宣传内容违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⑦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⑧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来源:经济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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