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购房认定资格收紧非京籍纳税改为连续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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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2日电(刘雪玉)继北京“3·17”新政发布后,今天(3月22日)北京市地税局、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公告,今后,北京购房资格审核中的纳税记录将更为严格,连续5年纳税记录由过去的每年至少1次,改为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的限购政策,外地人在京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限购1套住房。而此前关于纳税记录的认定,是5年期间,每年至少一次纳税记录即可。此次公告规定,纳税人需从申请月的上个月开始往前推算5年,每个月都要有纳税记录。

  其中,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可视为连续缴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分析,北京出台个税缴纳新政,充分说明北京对于当前购房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精确化的管控导向。

  严跃进认为,以往社保和个税缴纳方面是存在不同的政策要求的,个税缴纳的购房认定门槛要更低一些。此次,北京把个税和社保缴纳的标准统一,使得个税缴纳的购房认定标准更为严格。

  严跃进说,北京后续可能会延续“加码再加码”、“细化再细化”的做法,对当前楼市调控过程中具体操作过程,提供各类配套的做法,更注重调控过程中的公平性。(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陈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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