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一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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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董事会2017年3月7日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171,954,014.52元,本年度计提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17,195,401.45元,2016年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54,758,613.07元,按2016年末股本466,824,7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现金16,338,865.97元,占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56%。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025,926,022.98元,结转2017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待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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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2.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贸易;参与实业投资,如参股、控股实业,对实业实施委托贷款业务;参与PPP模式项目合作,致力于土地一级开发;参与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公司现有物业实施对外出租等业务。

  2.2.2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

  (1)贸易业务:随着国家深化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宏观政策对实体经济扶持的影响,兴宁地区的建材、机电设备部件等需求在不断扩大,为公司带来了商机。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资金、信誉等优势,以满足当地企业需求为导向,在国内贸易行业总体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充分利用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渠道获得充足资金,仍然实现了贸易业务的稳定发展。

  (2)实业投资:多年来,公司秉承实业投资的发展方向,针对不同投资对象,分别采用股权投资或共同合作方式实现投资。目前,通过股权投资涉足酒业、铁矿、金融、汽车制造等行业,在2016年度收到参股公司分红款共计83,249,000.00元,同时对符合公司战略布局的参控股公司进行增资,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在“三降一去一补”的总基调中,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仍存在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共同合作投资方式参与本地优质房地产企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公司未来发展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

  (3)参与PPP模式项目:

  土地一级开发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在一级开发过程中,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PPP模式是当前土地一级开发的创新举措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国务院指出:发展PPP模式有利于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利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在股市、债市等领域对资产吸纳作用减弱的背景下,PPP模式项目有效承接了由此释放出来的流动性。公司自2014年11月通过PPP模式参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以来,结合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存在相对较宽融资渠道的竞争优势,在兴宁市城镇化建设加速发展及兴宁市土地市场前景日益看好的背景下,促使公司获得能够集中资金致力于投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良好发展机遇,将有利于推进该项目的实施进程并有利于保证项目成功完成,实现公司预期收益。

  2.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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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股本及股东情况

  2.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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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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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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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是公司深化战略调整阶段核心工作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各种内外部挑战,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负责任的态度,发扬同心同德,团结合作精神,秉承“致力实业投资,做优做强广东明珠”的经营理念,以“稳健经营”、“风险控制”为核心,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努力完成董事会的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795,253.4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27%。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度,公司成功实现PPP项目的筹资、融资目标,为公司进一步集中资源推进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保障,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向以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融资授信10亿元提供担保,保证了PPP项目的资金来源;2016年11月21日,公司以15.99 元/股的价格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25,078,142 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490.58元,募集资金净额1,979,999,495.67 元全部用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公司通过加强投资管理并适时调整投资结构,全面压缩委托贷款业务发放规模,实现委托贷款本息安全回收,报告期末公司委托贷款较年初减少了17.99%;通过加强与参、控股公司的沟通、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实现分红收益83,249,000.00元;在巩固原有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基础上,积极发展新的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满足公司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实现销售收入稳定发展;按计划完成资产清理、厂房改造等工作,实现经营资金的盘活;通过加强内控规范,严格审查各项支出,减少成本开支;积极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参与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优化公司的战略布局,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各部门通力合作保证公司日常业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岗位培训,推进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2016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努力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通过多种渠道依法依规传递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与投资者的及时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564,934.2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4%;实现营业利润208,370,969.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26%;实现利润总额209,195,682.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92%;实现净利润178,406,563.8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7,202,706.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795,253.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27%。

  3.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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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六,持有子公司股权比例及表决权比例等情况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七-1。

  董事长: 张文东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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