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美丽生态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了《重大诉讼的公告》,因林斌、林杰与公司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1亿元(或查封、扣押等值的财产);公司1个银行账户和公司持有浙江深华新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2015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持有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认缴额1亿元被冻结。具体详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5 日和2015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和《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09)。

  2017年3月6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甬商外初字第104-7号《民事裁定书》和(2015)浙甬商外初字第104-7号(2017)浙02执保20号《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亿元的冻结(或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本裁定立即执行。

  《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告知公司:法院依法解除公司持有的浙江深华新和八达园林全部股权冻结措施,解除了公司在建设银行11001007200059261259的账户存款冻结。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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