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和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编号: 2017-09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光股份”)于2017年1月17日对外披露了《涉及仲裁的公告》,因与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威视”)就我公司预付的股权收购款退还事宜,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详见2017-01号公告)。

  二、本次仲裁和解情况

  鉴于各方有意以和解方式解决上述仲裁事宜,经协商,公司与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在宝鸡市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各方确认,鉴于原协议(系指各方于2016年3月12日签署的《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与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尚未生效且未被实际履行,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除原协议第十三条“信息披露和保密义务”的相关约定外,原协议立即终止,各方无需履行原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各方在原协议项下所有未履行完毕的其他义务均不再履行。

  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应将已收取的股权收购价款2,602万元不计息地返还我公司,其余50万元无需(且公司无权再要求)向我公司返还,做为补偿李朝阳等在前次重组(即2016年公司已终止的拟向金石威视全体股东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金石威视51%的股权事宜)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且李朝阳等将应我公司需要配合我公司完成相关信息披露手续。

  各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不再以任何方式或采取任何行动就各方依据原协议所提起的仲裁或其他司法行动予以任何推进。公司在收到李朝阳等返还的股权收购价款2,602万元后,将立即发布和解公告,并采取措施撤销该等仲裁申请。

  各方确认,本终止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本终止协议生效后,除本终止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就股权收购事宜与协议其他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利益请求及权利主张,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终止原协议不导致任何一方的违约,任何一方不得依据各方之前签署的任何书面文件或协议要求其他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任何损失。

  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返还款2,602万元,仲裁申请的相关撤销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三、本次仲裁和解后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认为本次仲裁和解尽可能降低了各方的损失,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最大程度维护了公司利益;该事项对公司2016年以及后期利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7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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