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谭楚丹 深圳报道

  2月17日再融资新政出台,旨在避免上市公司频繁融资、过度融资行为。

  其中“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规定,却引发争议,多名投行人士指出,18个月的间隔期容易“错杀”一批真正有融资需求的上市公司,比如新兴企业资金需求较大。

  对于未来可替代的融资渠道,有投行人士分析称,相比“优先股”、“创业板小额融资”方式,“可转债”因其审批速度快、发行难度小、定价灵活等特点,将会成为热门品种。

  上市公司新政困惑

  随着再融资新规发布,投行人士感到“发愁”。

  由于“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规定,部分上市公司定增计划恐怕要“泡汤”了。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人士告诉记者,公司去年保荐一家新兴企业上市,原本有意向进行新一轮融资计划,如今在考虑其他方式。“公司是做芯片,研发技术占比较大,所以资金消耗较快。2016年的定增监管措施已经收紧,没想到现在定增大门对我们已经关上。”

  在该人士看来,主营业务若涉及研发技术,往往属于资金饥渴型企业,“18个月间隔期”的规定对这类企业影响较大。

  另一类,则是部分首发企业,彼时上市募资额不大,但排队时间较长。华南一家上市券商投行人士谈道,“有些企业即使上市了,所处在的发展周期仍然较早,需要不停融资。另外有的企业此前在会里排队时间过长,等到上市的时候才发现募集资金不够用,所以就需要进一步融资。况且18个月还不包括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材料审核等程序时间,这样一来,两次融资时间间隔长达两年。”

  “根据wind对2014年以来新股上市的融资表现统计,共有78只新股在两年内进行过至少一次增发,占比11.94%;其中有7只新股在2015- 2016年进行两度再融资。以创意信息(300366.SZ)为例,公司在2014年1月上市,随后在2015年12月收购格蒂电力同时募集配套资金2.45亿,紧跟着在2016年12月定增募集8亿。此外还有东方网力(300367.SZ)、安控科技(300370.SZ)、东方通(300379.SZ)、溢多利(300381.SZ)、五洋科技(300420.SZ)、金轮股份(002722.SZ),亦有类似情况。”

  对此,该投行人士表示,“整体来看,再融资新政对大部分企业影响不大。毕竟擅长做资本运作的企业并不是主流,有的企业上市很久也未做过定增抑或发债。”

  可转债发展前景明朗

  对于资金饥渴型企业,可转债、优先股、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三类渠道,将成为上市公司定增的“替补”方案。

  然而,对于该三类渠道,多名机构人士认为,“可转债”或将得到优先发展。

  “首先,创业板小额融资的募资上限太少了,募集资金不能超过5000万,虽然不受18个月间隔期限制,但是‘少量多次’募资方式,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太麻烦了。”前述华南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分析称。

  “其次,从目前优先股案例来看,发行人往往是国企,比如银行,主要因为优先股发行标准比较高。但由于优先股不能上市公开交易,交易只能在不超过200名的认购对象中转让,投机者会觉得没劲,因为股价难以反应。那么当然,投资优先股的往往是长期持有者,或是喜欢现金流的,尤其是险资。所以我觉得由于优先股不能在二级市场股价上有所体现,所以投资者不会太关注,这就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判断。”

  在他看来,可转债则会成为市场的热点,因为有可能涉及普通股。“可转债有很多操作空间。但要经过证监会审核,发行难度比可交换债要稍大。”他同时指出,能否转股成功,也要看时机。

  中信证券资本市场部卢小萌在2月19日电话会议里分析指出,从优化融资结构的表态来看,预计可转债、优先股等渠道可能会赢来较快发展,特别是“股性”比较强的可转债。“我们认为可转债的市场会得到发展,一个原因是可转债是受到监管鼓励的,不受18个月的发行间隔期的限制,也是因为可转债市场目前处于不饱和的状态,当前市场存量规模只有300多亿元,相较顶峰时期的1600亿元还有很大空间。”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团队分表示,“即便有十分之一(受政策影响的定增项目)选择通过转债发行,以2016年的数据来看,也将达到1000亿元左右这一量级,对于转债市场而言,仍不是小数目。此外,分行业来看,机械设备、公用事业、化工以及零售,是受影响最大的行业(2016年数据),而这些行业的上市公司,一般容易达到转债融资门槛,也是常见的转债发行人。”

责任编辑:赵文伟 SF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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