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证监会发布的再融资新政可谓立竿见影。继兴业证券应流股份分别宣布终止或更改定增方案后,20日早间,博云新材、航天发展、联创互联又公告,其定增方案将发生变更。其中,前两家公司明确,其调整方案是受到再融资新政的影响。

  20日早间,博云新材发布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就并购重组定价等相关事项答记者问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及相关内容。

  公司原本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现调整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30,900万元,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航天发展同日公告,因监管政策的变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配套融资方案部分存在调整的可能,本次重组《预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原定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初步预计将会发生调整。但公司初步预计上述监管政策变化对本次重组方案整体影响较小。

  联创互联公告则显示,其定增规模将减半。公司称,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融资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调整,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600万股(含2,600万股)调整到不超过1,120万股(含1,120万股)募集资金规模由51,000万元调整到22,100万元。

  在17日晚间刚刚披露将于2月20日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后,由于再融资新政策的发布,兴业证券同日迅速发布更正公告,称鉴于公司不符合修订后细则中关于两次再融资间隔时间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筹划该定增事项,同时将取消股票停牌申请。

  应流股份19日晚间公告,鉴于证监会于2月17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及有关监管问答,根据上述文件及监管要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需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目前,公司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进行相应调整。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待修订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对修订后的方案进行审议,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责任编辑:赵文伟 SF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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