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 解读新三板 

  春节长假刚过,股转老师就投入到工作中,拉响了从严监管的冲锋枪,第一枪就对准了违规交易。

  周一(2月6日)盘后,股转系统发布监管公告,对个人投资账户“姜素华”采取限制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时间从2017年1月23日到2017年7月21日。

  事情的导火索发生在今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0.92元/股买入威明德(430207)11.225万股,股转老师认为这个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行情,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协议转让下新三板异常交易每日数不胜数,为啥“姜素华”就被盯上了呢?原来这是一个“惯犯”了——除以0.92元/股交易威明德以外,“姜素华”账户在还存在多次以异常价格成交的违规行为,股转系统均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

  2016年5月27日,“姜素华”账户以2分钱每股买入鸿鸣科技(831419)0.2万股,被股转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2016年5月31日,“姜素华”又以1分钱每股买入远航合金(833914)1万股,股转出具了警示函,处罚升级; 2016年8月26日,“姜素华”再次买入泰昂能源(834238)124.421万股,交易价格0.24元/股,股转又一次出具了警示函。

  “姜素华”多次违规,无视前期监管决定,股转称其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认为“姜素华”此次违规行为属于可以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决定对其采取限制交易6个月的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针对“姜素华”账户异常价格交易的处罚无法不让人联想到新三板司空见惯的“一分钱交易”,又称手拉手交易,监管层终于对这种明面上的避税行为忍无可忍了吗?

  手拉手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先在盘外协商价格,老股东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互报成交确认申报”,将股份转让给特定的交易对手,交易过程只存在于买卖双方,而且新三板股票没有涨跌幅限制,双方可以预先商量设定交易价格,控制交易成本。

  控制交易成本的直接好处是避税。按照目前新三板规定,协议转让涉及交易印花税、转让经手费和过户费,这三项税费都是根据交易金额征收,加起来不过5%,若交易金额很小,税费可直接忽略不计,但新三板原始股转让增值部分征收20%所得税,一分钱交易的考虑多数就在这里。

  手拉手交易很难被“截胡”,但并不是绝对事件,而且在上述所有低价交易行为中,“姜素华”均是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的低价卖出申报,其中有两个可能性:

  1、“姜素华”本身是手拉手交易的买方,如果是这样为何只罚买方不罚卖方?

  2、“姜素华”只是捡漏,最大可能是互报成交的卖方下错单,把互报成交确认委托错填为成交确认委托,导致委托被公开,不然“姜素华”没有别人的交易信息无法实现拦截。

  第一种可能性较低,因为股转系统对手拉手交易早已有过处罚,并且与“姜素华”案例不同的是,股转系统的惩罚是针对交易双方的。去年12月底,正赫新材(833134)董事长李军、股东徐鸣钺因一分钱交易自家公司股票被股转系统处以自律监管措施,这次交易也是正赫新材自挂牌以来的唯一一笔交易。

  分析第二种可能性之前我们先看看“姜素华”的四笔异常价格交易。新三板捡漏者多挂1分钱、2分钱的定价申报买单,但“姜素华”买入威明德和泰昂能源的价格却是精确的0.92元/股和0.24元/股,捡漏也能如此精确?

  根据股转系统的交易异动公开信息,在“姜素华”以0.92元/股买入威明德(430207)5天之前,威明德实际控制人李菊花就以相同的价格减持了150万股,持股比例由72.79%下降到62.79%,也就是说不能排除“姜素华”是在看到李菊花的减持信息后,萌生“守株待兔”的想法专门盯威明德才捡了这个漏。

  “姜素华”买入泰昂能源(834238)的过程更有趣,在其买入的第三天,泰昂能源就发布了权益变动报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松华在三天前出让公司股份224.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不过泰昂能源说了,本次权益变动是汪松华帐户操作严重失误导致的,并非本人真实意愿。

  224.62万股是泰昂能源当天的交易总股数,根据东财Choice提供的成交明细,当天卖方券商只有一个,买方券商有4个,224.62万股的卖单1分37秒被抢光。

图为泰昂能源2016年8月26日成交明细图为泰昂能源2016年8月26日成交明细

  以目前鸿鸣科技为1.43元/股,“姜素华”以2分钱买入,若此时卖出可赚2820元,收益率70.5倍;远航合金是3.43元/股,“姜素华”的每股成本是1分钱,可赚3.42万元,8个月收益率高达342倍,堪称股神。

  接连两次以不到3毛钱的价格捡到“漏”,“姜素华”脸上的笑容还没持续多久,股转老师的处罚就来了,直接限制其账户交易6个月,解读君猜想 “姜素华”可能在心里嘀咕:允许大股东“手拉手交易”,为何不允许我将错就错?

  这是新三板第一起“捡漏者”被公开处罚的案例,此前这种乌龙交易大多是以挂牌公司回购股票解决。2014年12月12日,因华恒生物(831088)股东操作失误,“捡漏者”杨超望以1元/股的超低价买入华恒生物,2015年1月13日,华恒生物以4.35元/股向杨超望回购,杨超望本次交易的收益率高达3.35倍。

  “姜素华”这个案例归根到底在于投资者捡漏、“将错就错”是否该罚?新三板手拉手交易频现低价交易,异常价格虽然被公布但被允许存在,某些职业“捡漏者”天天挂一堆一分钱买单扰乱市场确实不该,但若因为卖方操作失误导致手拉手交易被其他投资者“截胡”了,捡漏的投资者被罚是否合理?

  实现手拉手交易的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是一种非常私密的安排,除了委托价格、数量之外,还要输入约定号、对方的席位号和股东账号,否则不会成交。能够猜对这些信息 ,而且猜对四次,大家想象一下概率有多低,基本上不可能。“捡漏”之所以能够实现,互报成交卖方下错委托是必要前提。

  像“姜素华”这样的捡漏王,一要勤奋盯盘(交易时段最好目不转睛),二要术业有专攻(专盯经常发生异常交易的公司),三要眼疾手快(一看到有超低价的成交确认卖出委托立即点击成交),四要超级幸运(如果不是刚好手拉手交易卖方下错委托,盯到地老天荒也是白盯啊)。

  所以你说,捡个漏容易吗?四次成功捡漏,简直神一样的存在有木有。

责任编辑:金黄

下载新浪财经app
下载新浪财经app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