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7—00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进行债务重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债务重组及担保情况概述

  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目前存在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新泰钢铁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形成的款项余额为173,429.30万元(不含在正常账期内的应收款项),针对未按期付款部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共计14,321.24万元,上述两项合计187,750.54万元。

  为切实履行新泰钢铁对本公司的还款承诺,尽快偿还本公司欠款,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债权人协商,拟同意新泰钢铁和本公司进行债务重组,通过债务转移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将本公司目前在部分金融机构的借款合计不超过20亿元债务转移到新泰钢铁名下,以偿还等额的新泰钢铁对本公司的经营性欠款及相应的违约金。上述债务转移后,新泰钢铁将与相关金融机构重新签署借款协议,原公司签署的相关《借款协议》相应解除。为满足本次债务重组的需要,本公司需为本次转移给新泰钢铁的债务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相应担保。

  为尽快收回关联方欠款,促成本次债务重组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本次转移给新泰钢铁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事宜将在具体担保协议中约定。新泰钢铁将为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承接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点: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李安民

  (4)注册资本:20亿元

  (5)经营范围:生产钢系列产品及合金钢棒材、钢筋、线材及其它钢材;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液氧、液氮、液氩;企业产品的出口,生产用原辅料、设备仪器及技术出口。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91,214.48万元,净资产为26,699.59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4,500.43万元,净利润-7,515.91万元。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泰钢铁100%的股权,故本次债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且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债务重组及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切实可行,有助于上市公司收回欠款,降低经营风险;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债务转移后,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负债率,大幅降低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本次转移给新泰钢铁的债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促成本次债务重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尽快收回关联方欠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债务重组及提供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金融机构债权人、关联方沟通协商债务转移的具体方式与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债务重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3,154.6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1.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617.5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5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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