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黄群)泸天化1月23日午间发布公告,公司1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的书面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已原则同意泸天化集团协议转让其所持部分泸天化股份,并进行了批复。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其同意将泸天化集团所持上市公司115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泸天化集团和泸州工投将分别持有泸天化20310万股和11500万股股份,分别占总股本的34.72%和19.66%。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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