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如今,项目正式启动。

  12月2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拟将重庆、内江、昆明、岳阳、珠海、郑州、威海、合肥、泰州、沈阳、邯郸、晋中等12地作为试点,实施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试点实施期限为二年。

  这也意味着在这些试点城市,“五险一金”将变成“四险一金”。

  “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之间有很多共性,有合并的基础,将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可以简化制度,同时提高单个险种的管理效率。”12月22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采访时表示,除此之外,工伤险与医疗保险也有紧密的联系,未来同样存在合并的基础与可能,而国外社会保险的主流险种主要就是养老、医保和失业。

  为“五合三”做准备?

  其实,早在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中就提出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今年10月,国务院已原则同意《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就此,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符合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的要求,是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改革尝试。

  更关键的是,两项社会保险合并影响、难度相对较小,而且已有一定的制度基础。

  据记者了解,此前,地方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大多分管于人社和计生两个部门,今年8月之后,人社部接连表态明确我国已有越来越多城市告别城乡医保多头分管局面,这项制度也在逐渐统一到人社部门管理的范畴内,为此,同由人社部门管理的生育、基本医疗保险成为了最有希望实现“五险”变“四险”的突破口。

  “我建议‘五险并为三险’,也就是将工伤保险也并入其中。主要有两个依据:第一,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雇员都不用缴费;第二,两险的费率均属于象征性缴费,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第三,两者很大程度上的支出均来自医院的费用开支,跟医疗保险紧密挂钩。”董登新表示,如今,国家已明确合并生育险至医保保险,不排除后面将工伤险进行合并的可能。

  对此,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孙永勇称表示:“对比之下,工伤保险虽然也涉及医疗领域,但与基本医疗保险所属体系存差异,而且工伤保险有着单独的认定标准,短时间内合并的条件并不充分。此外,失业保险和其他几个险种起到的作用又有较大区别,合并到其他险种中就更勉强了。”

  不过,据记者了解,在本次《草案》披露前,甚至在中央确定合并实施生育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思路之前,业界就曾有观点认为,小险种向大险种合并是现阶段中央降低社保费率比较有效的一个途径,而且相较于工伤、失业两个险种,生育险被合并至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内的可能性较大,但并未否定未来将工伤保险进行合并的可能性。

  基金统一调剂使用

  那么,两险合并之后,二者的基金如何管理和支出?《草案》提出,实施社会保险法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二者的基金会并到一个资金池,统一调剂使用,这样有利于更大的发挥资金池的互给共助、统一调剂作用。”董登新表示,如果每个小池子里水都很少,很容易出现基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统一到一个大池子之后,实行两个维度的跨区、跨时的调剂,从而满足社保互助共济的原则,减少基金收支失衡的风险。

  那么,两者基金目前的情况如何?合并之后又该如何平衡基金压力?

  人社部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84亿元。与社保中其他“四险”相比,生育保险基金的结存最少,一旦出现支出量增大,基金被穿底的风险较大。

  就此,作为较早就提出将生育险并入医疗保险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生育保险之所以要并入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到扩大制度的受益面问题。我国的城镇就业人口有3.9亿多人,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只有2亿人左右,参保率勉强维持在50%上下,且缴费基数不实。加上生育津贴的扩大支出,会给生育保险基金造成很大压力,滚存结余的600亿元基金也许很快会被消化掉,生育保险基金也会因此穿底。

  据记者了解,生育保险的支出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随着全面二胎的放开以及生育假的延长,二者的支出均会成倍的增加,都会使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大增。

  令人担心的是,一旦加入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医保基金承受的了吗?

  我国医保实行现收现付制度,基金管理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余标准一般是要控制在6-9个月的支付水平,高于15个月是结余过多,低于3个月是结余不足,过多或不足都不利于基金的安全和效率。如今,虽然我国当前的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但是,部分地区的医保已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小险向大险合并是趋势,而且,此次选择的试点大都是生育基金和医疗基金都相对较充裕的地方,参保率比较高、缴费能力比较强。”董登新称,两险的合并不光有利于减少基金穿底的风险,同样有利于打通不同险种之间的整合与衔接,可谓“一石二鸟”。

  不过,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是在各地统筹,各地基金结余状况不同,需要各地探索之后总结经验,同时,需要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的全国统筹。

责任编辑:马龙 SF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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