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9日06: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3,481,564股,占总股本比例4.9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1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概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案经2014年6月16日2014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2014年12月18日2014 年第 9 次临时董事会及2015年2月9日2015 年第 2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2月27日经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7家特定投资者发行共73,481,564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2015年10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2015年11月18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2015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具体情况详见 2015 年12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5-096)。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6年12月1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73,481,5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为4.9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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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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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请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克强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山公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联合保荐机构对中山公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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