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9日03:01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境外优先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北京时间2016年12月7日深夜完成拟发行境外优先股的定价及分配。本公司将发行以美元认购的14.39亿美元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以下简称"境外优先股"),年股息率为4.95%。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6年12月7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约为人民币99.0亿元。本公司预计,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净额约为人民币98.5亿元。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与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签订认购协议。境外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受限于认购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将以等同于清算优先金额1(即每股20美元)100%之价格进行认购。境外优先股将在募集资金全额以美元缴足后发行。

  1清算优先金额指每股境外优先股的全部发行价格,金额为20美元。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日期为2016年12月8日的《民生银行H股公告》或本公司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日期为2016年12月7日的《建议发行14.39亿美元4.95%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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