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用政策“砝码”调节利益“天平”
本报记者 梁文艳报道
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户籍制度改革已扩至30个省份,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也将成为历史。
为实现创新人口管理,北京市政府日前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至此,全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增加到30个。
《意见》提出,将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还将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此外,《意见》还明确,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冯兴元看来,我国推行的城乡户籍隔离制度,这种制度符合计划经济的要求,但是并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
当前,我国户籍属于城乡二元制,长久以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也一直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拦路虎”,取消农业户口,有利于打破二元结构“壁垒”,使得城乡居民权利平等。
据了解,虽然,我国城镇常住人口7.5亿,已经超过乡村人口数量, 但是,城镇常住人口中依然有2.5亿左右的人并没有在城镇落户,也并未享受到居民待遇和社会福利待遇。
冯兴元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原有的二元户籍制度并不适应当前,户籍制度改革也势在必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4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经过近几年的酝酿,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海南等30个省份相继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而各省份在改革方案中也都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取消农业户口是各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农民居住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公共事业管理系主任肖卫东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农业户籍,不仅有助于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场,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还可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功能城乡关系。
肖卫东认为,取消农业户口的本质是实现城乡居民权利平等,实现进城农民的身份转换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让新增的城市居民获得平等市民待遇,获得均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尤其是在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等方面。
大范围户籍制度改革,也意味着自1958年开始在我国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城市人与农村人户口身份识别将被打破。
那么,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的权利将如何合理保障呢?肖卫东表示,取消农业户口,促进农民进城,决不能以诱惑农民背井离乡作为代价或基础,必须防止出现新的城乡利益失衡。
这也意味着,相关的政策还需要国家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完善才能真正规避所出现的问题。不过,几年前,国务院曾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中强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责任编辑:王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