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6年8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所有重大方面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http://www.sinaimg.cn/cj/pc/2015-04-02/32/U10832P31T32D122213F651DT2015040212001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