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单位行贿罪 华策影视开展深度自查
⊙记者 吴绮玥 ○编辑 全泽源
在公司员工、前董事先后被定罪后,华策影视最新披露公司被判定为单位行贿罪。公司表示该事件暴露出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传递及披露等方面的缺陷,未来公司将全员加强法律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华策影视8月19日公告,公司于今年6月获悉关于公司及员工被判单位行贿罪相关事项,应深交所要求,展开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6月,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立案决定书》,公司员工余某某个人因涉嫌行贿罪被立案侦查。同年8月,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意见书》,余某某涉嫌行贿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根据相关起诉告知书,被告为余某某个人,未涉及公司。公司称,至此,公司及相关人员并未收到有关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的文件或者通知。
2015年12月,余某某及其辩护人、公司员工程某某在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签收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被告单位华策影视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20万元,被告人余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十日后,余某某和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据悉,上述人员在收到判决书后,未将该等文书上报公司。
根据此前相关报道,被告人余某某任职于华策影视发行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电视剧的发行工作。其共计向安徽广播电视台原总编室主任肖融行贿120万元。案发后,2015年6月,被告人余某某向检察机关投案。
2016年6月,公司进行全面核查。根据公告,公司在自查过程中,获悉子公司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克顿传媒”)于2016年6月收到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处上海克顿伙伴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克顿传媒前身)和吴某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340万元。克顿传媒的子公司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剧酷文化”)的员工杨某因类似原因被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2016年6月,剧酷文化被提起公诉,此案尚在法院审理阶段。
公司自查结果显示,上述克顿传媒及其子公司相关涉案事项,均发生在公司收购克顿传媒之前。克顿传媒罚金依照重组协议由原股东承担。
回顾该事件,2015年3月,华策影视披露,公司向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但截至会议召开,公司未收到董事吴涛(即“吴某”)的参会回执,经查,吴涛正配合安徽公检法进行调查,具体情况不详。公开资料显示,吴涛是在华策影视收购由其创办的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时进入公司的。2013年末,华策影视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吴涛等人持有的克顿传媒100%股权,吴涛则成为华策影视的董事。据公司2015年年报,其董事职务已经被撤换。
公司表示,上述事件暴露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缺陷、相关人员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对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目前公司已经开展深度自查,以消除内控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加强公司制度规范建设,并督促全体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当前,公司经营紧紧围绕“建设全球化全娱乐生态型平台”的发展战略,八大事业群协同共振、联动合作,以二次创业为目标努力实现内容创作、产业布局、商业模式的转型升级,各项业务经营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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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