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号),经事后检查,该公告内容表述和新修订后的公告格式指引有差异,现按照新格式指引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8日、9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6年8月8日、9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4月27日复牌。2016年5月27日、6月27日、7月27日公司持续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之中。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16年8月8日、9日、10日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涨幅高于同期上证指数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及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股价及动态市盈率信息具体如下:
■
注:以上数据来源为中国银河证券海王星股票行情软件。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披露的《重组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风险因素作出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关于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