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误,现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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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更正后)》。对我们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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