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02日01:3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34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需求不足,公司努力克服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基本完成了上半年的经营目标。报告期内,虽在手订单较多,但受天气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945.60万元,同比下降12.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15.64万元,同比增长3.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26.51万元,同比增长24.74%,截止本报告期末,经营性现金流29,846.93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取得了有质量、有效益的经营成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订单储备335,612.47万元,是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的332.47%,为完成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1、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继续稳步增长

  公司凭借严谨专注、精益求精、品质至上的“方大工匠”精神,打造了多个世界级的精品工程,使幕墙系统及材料产品广泛赢得了市场口碑,方大幕墙已成为国内节能高端幕墙及材料产品首选品牌之一。上半年,公司延续差异化市场策略,继续深耕以深圳为核心的华南区域,以传统一线地区为重点,选择质量高、信誉好的客户,大力开拓高端幕墙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中标北京万科通州台湖、上海万科翡翠滨江、无锡万达茂二标段、成都领地中心二标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二标段、深圳科兴科学园D区等一批节能低碳高端幕墙及铝板材料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幕墙系统及材料产品订单储备21.93亿,为公司有质量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已接获的高端幕墙系统及材料的订单,公司积极组织设计、采购、生产和施工,尽快将订单转化为营业收入,尽力降低上半年不利的天气影响,报告期内完成了南昌万达茂商业中心、深圳文博大厦、南京金润广场、成都银泰阿里巴巴、深圳中海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等,特别是公司为南昌万达茂商业中心极具中国文化特色的青花瓷主题建筑群打造的幕墙工程,施工技术难度极大,再次凸显了公司在承建高难度幕墙设计、施工方面的顶尖优势。

  2、轨道交通设备产业迎来发展良机

  上半年,公司得益于国家“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计划”等发展战略,凭借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铁屏蔽门系统不仅在国内市场上稳据领跑地位,还在海外市场上和国际跨国公司“掰手腕”,阔步前进。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中标签约香港港铁沙中线二期屏蔽门及东铁线安全门项目(包括维保)、印度诺伊达(Noida)地铁、马来西亚吉隆坡地铁2号线、武汉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的屏蔽门、安全门项目。其中,香港地铁屏蔽门订单是迄今为止全球地铁屏蔽门行业金额最大的单个订单。公司海外市场取得了跳跃式发展。未来公司还将加快海外市场布局,保持屏蔽门业务海外市场的发展势头,公司地铁屏蔽门海外市场前景广阔。上半年,公司屏蔽门产业营业收入16,414.76万元,同比增长69.28%,共计中标签约订单6.68亿元,截止上半年末订单储备11.6亿元,是2016年上半年屏蔽门业务营业收入的708%。

  报告期内,由公司装备地铁屏蔽门系统的深圳地铁11号线、东莞地铁2号线、福州地铁1号线相继开通试运营,均保持零故障的优秀记录,赢得了业主建设方和运营方的高度赞誉,为当地市民乘坐地铁安全舒适出行提供了保障。

  目前,全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及建设正如火如荼展开,轨道交通地铁屏蔽门设备产业进入了爆发式增长期,公司作为地铁屏蔽门领域技术、品牌、服务、市场占有率等综合第一的龙头企业也将因此而受益。近年来,作为公司重点发展产业之一,轨道交通业务在公司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快速提高。同时公司率先在国内开展地铁维保业务,如今,地铁维保业务已初显成效,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随着越来越多的地铁线路进入维保期,这块业务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除了已开展的地铁维保业务外,公司还大力发展与轨道交通产业相关的广告业务、智能化系统产品等外延业务,拓宽公司轨道交通设备产业链,培养、挖掘更多轨道交通设备产业的利润点,分享产业发展成果。

  3、增发获批,进一步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产业按计划稳步推进,其中,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宣风镇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南昌市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6.3MWp停车场遮阳棚光伏电站两个募投项目已先后并网发电。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三个总装机容量39.3MWp的光伏电站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月12日取得了证监会核准批文,8月1日,公司完成股份发行上市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469,899,992.60元,有力增强了公司资金实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太阳能光伏业务规模,给公司带来较稳定的收入和利润,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4、方大城更新项目建设及销售按计划进行

  方大城更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由4座办公塔楼、4层商业裙房及4层地下室组成。该项目计划出售10万平方米,出租约10万平方米。方大城今年1月入市销售,销售金额15.9亿元,销售情况良好。该项目计划于2016年底完工,2016年-2017年陆续交付,并确认收入。方大城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给公司带来丰厚的现金流及稳定的租金收益,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

  5、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全国优秀外商投资企业“双优企业”、“质量进步”、“和谐劳动关系促进” 三个奖项,“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项目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评定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全资子公司江西新材料公司被评定为“2015年江西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 、南昌市高新区“先进企业”称号。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设立了间接控制的方大自动化系统(香港)有限公司,因此报告期内新增一家子公司

  报告期内注销了子公司赣州市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此报告期内减少了一家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6-30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7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7月29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设立投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深圳市起风资本有限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主要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等业务。该公司设立后将成为公司对外投资平台,在相关领域为公司寻求、培育合适的有竞争优势的国内、国际并购或投资项目、标的,通过股权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拓宽公司业务领域,促进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的良性发展和产业整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给投资者以更好的回报。

  3、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同意以66,449,952.5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5年1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25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2,184,931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于2016年8月1日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如下变化: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756,909,905股变更为789,094,83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发行前的756,909,905元变更为789,094,836元。

  综上,公司决定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6,909,905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56,909,90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份性质 数额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A股420,958,717 55.62%

  B股335,951,188 44.38%

  股份总数 756,909,905 100%

  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9,094,836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89,094,83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份性质 数额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A股453,143,648 57.43%

  B股335,951,188 42.57%

  股份总数 789,094,836 100%

  5、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为2011年修订,与现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发布)的部分规定内容不一致,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上述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修订后《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设立投资子公司的公告》、《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3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投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投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深圳市起风资本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等业务。

  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拟用自有现金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起风资本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以上信息均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投资公司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投资公司设立后将成为公司的对外投资平台,在相关领域为公司寻求、培育合适的有竞争优势的国内、国际并购或投资项目、标的,通过股权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拓宽公司业务领域,促进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的良性发展和产业整合,将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给投资者以更好的回报。

  本次出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持有该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投资公司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战略布局,将会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为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3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6,449,952.5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5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184,931股,发行价格为1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899,992.60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10,030,772.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869,219.88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7月15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5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9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如下项目:

  ■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增资或借款的方式,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实施。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7月15日止,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6,449,952.50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四、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议

  2016年7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6,449,952.50元。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的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66,449,952.5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6年7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66,449,952.5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16年7月29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发行申请文件一致。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449,952.5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29日出具了《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16年7月15日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上述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5、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3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7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7月29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郑华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66,449,952.5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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