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记者 徐金忠)7月31日晚间,中毅达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董事会决议事项的问询函》,交易所对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高管聘任存在分歧、近期公司管理层变动较大等问题表达了重点关注。
此前的7月28日,中毅达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称,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李厚泽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飞霖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谭勇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未获通过,表决结果均为2票同意、1票反对、8票弃权。
问询函指出,对于前述拟聘任高管人员议案,董事陈国中投了反对票,其反对理由为与拟聘任方从未取得联系,从未见面沟通交流,且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晓阳等人与陈飞霖、李厚泽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相关公司存在股权质押关系。请公司董事会披露对前述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包括提名人、提名理由、候选人选择和资格审查过程等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说明提名程序是否合规。
近期中毅达高管频频辞职。问询函提出,请公司董事会结合前期董监高人员的变动以及此次聘任高管议案未获通过的情况,核实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公司治理隐患,前述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此外,问询函指出,中毅达实际控制人何晓阳等人将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融资,同时,何晓阳称“如出现借款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本人有能力履行该等质押相关的还款义务,本人会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不存在因本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交易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核实,此次董事会审议的高管候选人陈飞霖、李厚泽和谭勇与前述股权质押融资债权人的关系,前述相关质押融资过程中是否存在关于对上市公司的人员安排或控制权变动安排等协议约定。
交易所要求公司于8月2日前落实前述要求并披露问询函回函,交易所提出“回函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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