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调整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金额数量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7月1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前端代码:002195,以下简称“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实施时间
2016年7月15日起。
2、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上述实施日前已在直销中心柜台有本基金申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调整内容
原“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调整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申购金额数量限制的调整进行说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追加申购本基金和通过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金的申购金额数量限制不进行调整。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须遵循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最新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查询。
3、风险提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联络互动(002280)于2016年4月25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7月14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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