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海南4月16日讯 (记者 何伟)日前记者从海南省政府了解到,海南今年内有望实现全省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将把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都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控制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规模,今年起将一律停止批准财政供养单位分散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各市县还将根据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保障需求以及房源供应等情况,合理调整具体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等,确定准入条件。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海南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已达27.89%,比上年增加3.2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十二五”末20%的目标。
在海南,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了城镇住房有效供应,抑制了房价过快上长,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以公租房为代表的保障房,也为海南经济快速发展留住了人才。去年4月,三亚公布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家庭,共有4057户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涉及旅行社、房地产业、酒店等各行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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