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的“心狱”

2014年03月31日 12:59  财经国家周刊  收藏本文     

  3月的北京,乍暖还寒。

  与2012年9月提前出狱时相比,顾雏军看上去没有多少变化。

  在狱中患糖尿病、高血压导致的一些并发症没有根本好转。有时斜眼视人,说话有点嘴歪。稀疏灰白的头发比以前光亮了些许,而脸色依然阴郁。

  新名片显示,他目前是一家冠有“天才”名称的企业咨询公司名誉董事长。但他的主要心思并不在此,而是试图“翻案”。

  “刚出来的时候,以为三两个月就能翻案。现在法院把我最后一笔财产也分了,我只有出来打工赚钱。请律师翻案,看来还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一间崭新的会议室里,接待一波又一波来访者,他重复着几乎相同的话。

  最辉煌的时候,这位原格林柯尔系实际控制人旗下曾有包括科龙电器在内的5家上市公司、5.5万员工,说过无数气壮山河的豪言壮语。而从2005年被拘到2009年终审定罪,乃至出狱后,他一直向人们展示出一个冤屈者的姿态。

  如今,顾雏军自认为“翻案”有了“天时”。其自信心的来源是国家,为鼓励民营经济及推进法治中国的政策取向。

  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顾雏军的申诉,顾雏军案进入再审立案审查阶段。

  离开监狱的560多天里,顾雏军似乎无时不在寻找拉他走出“心狱”的那道光。

  “怎样把气氛炒起来”

  

  2012年9月6日,服刑了7年1个月零8天的顾雏军,一迈出广东肇庆四会监狱大门,就直奔飞往北京的航班。

  “怎样把气氛炒起来?”不管是出狱前,还是回北京的路上,顾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决定在北京高调开一场新闻发布会。

  这位昔日的资本达人,显示出左右舆论的技巧。他将新闻发布会的事由定性为回应一篇文章——《民营企业家顾雏军牢狱之灾》。顾出狱前几天,这篇文章在网络上热传。

  消息发出后,当年卷入“顾雏军事件”的其他科龙电器高管纷纷离京以避“锋芒”。替他张罗者则预先把财产托付给家人,以防“不测”。

  8天后,200多位媒体记者挤爆发布会现场。顾雏军头戴一顶写着“草民完全无罪”的纸制高帽,立即成了社交媒体上的焦点。

  在70多分钟的陈述和问答中,顾雏军将在场人的注意力由“关注狱中生活的奇闻异事”转移到“举报四位政府高级官员和一手策划了科龙惨案的美的电器”上。他极少谈及狱中生活,也有意回避其过往的企业整合和资本运作过程。

  “抱歉,今天只谈案子。”

  他把话题焦点集中在为自己“翻案”,称自己被四名政府官员用“伪造的罪证和莫须有的罪名”陷害,四名官员中包括已于2010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的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以及中国证监会[微博]、广东省及大连商品交易所[微博]相关人士。

  顾雏军公开指责同城的竞争对手——美的电器及相关官员试图侵吞其股权,并批评经济学家郎咸平[微博]曾收受“利益”。而当年顾氏多米诺骨牌倒掉的起因,普遍被认为是那场关于国资流失的郎顾之争。

  “新闻发布会开成了,我有了很大的信心。”顾雏军其时以为,案子三两个月就能翻过来。事后证明,顾雏军过于乐观了。

  新闻发布会后,中国证监会[微博]公开相关文件,回应对当年立案程序的质疑。美的电器发表公开声明,称顾雏军的有关言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其他被举报的相关人员则未予直接置评。顾称“他们都不敢接招”。

  回应或不回应,此后均无下文。

  “今天你只要百度[微博]一下我的名字,就会发现我的血和泪的反腐举报被迅速娱乐化了。这可悲的现实令人备感无奈。”顾雏军说。

  

  举报未果

  

  求助舆论未果,顾雏军改变了策略:向中央有关部门及领导寄送举报信。

  2012年10月11日,第一封举报信寄给了中国证监会纪委相关领导,除了罗列材料外,顾提出了两个诉求:第一,要求证监会公布7年前科龙被立案调查的原始罪名;第二,要求证监会公布当年举报他违规担保2.76亿美元的举报信。

  “此信为本案的起因,因此也是本案最关键的证据,同时也是解开本案真相的钥匙。这是个合理而且合法的要求。证监会如能公布对科龙立案调查的原始罪名和所谓2.76亿美元保函的原始证据,当年的科龙惨案将立即真相大白。”顾雏军说。

  此后的两三个月内,顾雏军又先后给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最高法等单位寄送举报信。

  举报未果,顾雏军在最后一笔资产分配事项上则进一步受挫。

  2013年5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听证会,决定处置广东格林柯尔公司被冻结的现金及利息共计7.37亿元。顾雏军拒绝在执行书上签字。

  此案经历的争议远不止于此。全国工商联原党组书记胡德平回忆,一二审时,顾雏军提供的证人有上百人,但没有一个辩方证人被允许出庭作证,全国工商联要求出庭作证也被拒。后来顾雏军绝食两天,法院才允许公开庭审一天。

  最后的资产处置仍按法定程序执行。这是顾雏军最后的一笔大额财产,也是他计划用来东山再起的本金。

  “这是我出狱以来,人生遭遇的一个最大的低谷。”顾雏军说。

  “相信法律”

  

  “找律师,走法律途径,向最高法院申诉。”举报路线也无济于事后,顾雏军最终决定“相信法律”。

  此时,有朋友向他推荐了京衡律师集团主任陈有西。

  2013年5月,陈有西律师团队开始着手顾案的申诉准备工作;7月,向最高法提出申诉。最高法经过近半年的审查,将申诉转办到广东省高院;作为顾案的二审法院,广东省高院于2014年1月17日决定正式受理顾的再审申请,启动立案再审审查程序。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再审程序的启动,主要基于顾雏军重新递交了15份新证据及一些新的法律依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诉,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形,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广东省高院在2004年发布的《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中,则将刑诉法上述条款中“确有错误”扩展为“可能有错”,进一步降低了启动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门槛。

  记者获悉,广东省高院已就“顾案再审”组成了合议庭,参与2009年4月顾案二审的三位法官启动回避原则,没有进入合议庭。

  回头再看顾雏军案及“郎顾”争议,绕不开2000年前后那场被冠上“国退民进”之潮。后来对顾的调查便肇源于侵占国有资产,导致“重大国有资产流失”。

  公开资料显示,在入主国企科龙电器之前,顾雏军已位列福布斯富豪榜。科龙电器则病入膏肓,“账面亏损十多个亿,当地政府急于甩包袱。”顾雏军提供的材料说,经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清算后,科龙尚欠格林柯尔几亿元。

  而顾雏军被诉的罪名之一是“挪用资金”,即将科龙的资产挪用至格林柯尔。在一些法律人士看来,类似形态的“挪用”或“侵占”,背后不无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

  为盘活国有企业,引入民营资本和企业家,以资产和股权换激励,是当时不少地方政府“变卖家产”的通行做法。而政策导向一旦变化,“功臣”往往便可能成为阶下囚,一些当初让国有企业“起死回生”的企业家也因“侵占国有资产”落入牢狱,亦即所谓的“原罪”争议。

  顾雏军的另一桩“罪名”,是“虚报注册资本”。公司法尚未修改前,无形资产出资占比不得超过20%。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说,当时广东省已经在这方面作了突破性的规定。

  2005年,公司法修改,提高了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最高可达70%。2013年,公司法再度修改,直接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废除验资制度。

  但这已经是顾雏军出狱后的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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