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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动VC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 16:19  中国科技财富

  国家级“引导基金”于2007年7月份正式亮相,初始年份的预算为1亿元。今年是2个亿预算。引导基金规定了四种支持方式,即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和投资保障,通过引导最终要支持的对象是“净资产为2000万元以下,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成立期限在5年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天津、山西等地已经设立了省级引导基金,其他一些省份正在研究设立省级引导基金。

  中国VC发展的模式是一个后发型,靠自发去做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从客观上来说,第一代原始积累还没有完成,与美国不同,主要是个人继承的财富,又不善长去做实体经济,又要谋求资金出路,就出现天使投资。中国还没有完成这个过程,现在产业资本有一些苗头,这个时候,需要政府的前期介入。

  现在政府间接入场。通过市场化,政府充当出资人,通过创投公司,创投公司充当管理人。在这个平台上去完成对项目的投资。而不是政府直接上项目。政府要求管理人负责,监管管理人,是不是按政府的要求去做。管理人也要有资本在里面,形成同质化的资本,这时候就不存在一种资本侵蚀另一种资本。

  现在管理人水平良莠不齐,道德水平有待提高,这就要有一套规范。但现在做不到统一的规范,只能做到谁出钱,谁提要求。出资人选团队,有自己的标准。这些团队拿资金来与你混合,从主观上打消他做坏的可能。比如你赔一块钱,他就可能赔5块钱。从经济人假定来讲,没有一个人为了一块钱损失5块钱。

  从另一方面来讲,管理人也是一个完善的过程,投资人的资本也是逐渐进入的过程。他们更贴近市场,总比官员更了解市场。因为政府是一个消息主体并不是一个财务创造主体。提高管理人水平需要一个过程。

  在财税方面,创业风险投资一方面是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待遇,另一方面在税收进行抵扣。同时也鼓励证券、保险、银行参与进来。

  07年修改了合伙法,第一次加入了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合伙,作为一个管理人和出资人机构也可以成立一个新公司的。有一个团队共担风险及收益。有限合伙本身是免税的,从法律上讲,我们已经在准入这个环节扫清了障碍。可以选择公司形式(甚至可以选择股份有限公司)去注册,也可以采用集合信托计划模式,从国家层面都给提供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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