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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或出台地方政策 统一第二套房贷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08:3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颖 蒋娅娅)房贷新政公布已近1个月,但由于“第二套房”如何界定没有统一标准,沪上多数银行第二套房贷新政仍未能落地实施。记者昨天从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获悉,如果管理层明确不再出台细则统一标准,上海有可能推地方性政策,来统一沪上银行的第二套房贷标准。 尽管目前已有光大等几家银行率先出台了第二套房贷操作细则,但截至昨天,作为房贷市场主力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房贷细则仍没有出台。上海农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总行细则还没有出台,目前上海各农行支行均按照各自的办法办理第二套房贷业务,有的仍沿用原先的标准。同样在等待总行出台细则的过程中,工行上海分行加强了房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对房贷审批更加严格。市中行有关人士也表示,在办理房贷业务时,一旦遇到第二套房贷,放贷审批将暂缓。不过,四大行均表示,目前银行房贷业务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不过,一些外资银行已经行动起来。花旗中国房贷细则中明确说明:以个人为单位认定,同时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此外,对于第二套贷款购房申请的客户,执行首付款比例至少四成,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等。渣打中国有关人士表示,在监管部门没有进一步消息之前,该行第二套房贷也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东亚银行上海分行透露,该行总行已将房贷细则的“征询意见稿”下发各分行,本周内将收集各分行反馈意见,确定最终方案。 日前市金融办、市银行同业公会等已与沪上多家银行举行会议,就“第二套房”如何认定等问题听取各行意见,上海银监局、央行上海总部也派人参加了会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表示,如果央行明确不再出台细则的话,他们将考虑在协商基础上,出台地方性统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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