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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难产 上海银行房贷锐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00:33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毛明江 央行、银监会上月末发布的房贷新政即将“满月”,但多数银行的房贷细则却依然不见踪影,近一个月的政策“真空”已经让沪上银行发放量锐减。记者昨日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获悉,目前银行仍期待监管部门出面明确“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如监管层最终不出统一细则,同业公会将牵头制定上海地区房贷新政实施的指导性意见。 银行埋怨新政“留尾巴” “9月27日房贷新政发布后,我们除少数无争议的第一套房正常审批放贷外,其余贷款申请全部处于停滞状态,近一个月来房贷发放量降幅相当大。”某国有银行黄浦支行负责人抱怨称,央行、银监会在出台房贷新政时,就应该直接明确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这样就不会出现目前银行“无所适从”的情况了。 “在银行摸不透监管层的调控决心情况下,银行谁也不敢做‘出头鸟’率先交出细则。”工行上海分行一位人士表示,从银行的立场看,如果执行过紧,是和房贷带来的丰厚利润过不去。但如果过松,将受到有关部门的警告或惩罚。 沪上多家银行也向记者证实,由于第二套房没有认定标准而处于停止状态,10月份房贷发放量将肯定创下今年下半年的最低。 外资行暂按“个人”发放 在中资银行表示或延缓或修改第二套房贷细则之时,花旗银行成为第一家推出房贷细则的外资银行。该行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于第二套贷款购房申请的客户,执行首付款比例至少四成,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第二套房以个人为单位来认定,同时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会视为“首套住房”。 汇丰、渣打、东亚等外资银行表示,对于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均已按照央行标准执行,至于第二套房的界定等细则仍在进一步讨论中,将尽快出台结果。不过,这几家银行表示,目前第二套房贷的申请和发放并不耽误,仍然照常进行,几家银行暂时均以“个人”为单位,同时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也被视为“首套住房”。如在申请过程中,央行、银监会出台统一房贷细则,则马上按新细则执行。 细则本周见分晓 上海银行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金融办、银监局和央行上海总部近期要求各家银行把第二套房贷新政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在各家银行总行细则迟迟不肯“露面”情况下,上海的银行监管部门最终还是让央行和银监会来给出方向。该负责人说,目前情况是银行分行等总行意见,银监局等银监会的“政策指示”。如果最终央行和银监会明确各地在房贷新政原则下各地区自行掌握尺度,则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将牵头统一出台上海地区房贷新政实施指导性意见。房贷政策不可能久拖不决,本周应该会有明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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