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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面限价事件:一次错位的监管(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00:06 北京商报
调控出现先缺位再越位 拉面限价让汪利娜想起了改革开放前,那个时候小到妇女们需要多少发夹都要搞计划。“政府人力有限,应该去管市场管不了的事情,例如社保、医疗、交通等。”“这种区域性的市场定价行为,反映出当地政府的不负责任。” 再联系此前的肉价、房价的宏观调控,汪利娜想到的是“政府一会儿越位,一会儿又缺位”。在房价的调控过程中,政府部门单纯发布房屋价格指数,不公布房屋的供给量、空置量,导致了信息的不透明;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老是盯着房价上涨了多少,让老百姓心慌,炒高了人们对房价的预期,结果房价就像股市一样飞涨。在肉价的调控过程中,政府以往并没有对猪肉的养殖给予足够的扶植政策,现在过多地干预肉价,无异于打乱市场自身的调节。 言论 别把宏观调控的范围无限放大 房价的久烧不退、肉价的持续上扬……众多经济问题的出现让“宏观调控”的现身率愈来愈高。 并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说法——宏观调控是个筐,什么都要往里装。 究竟是宏观调控本身真的可以海纳百川,还是人们尤其是政府官员尚未精准地掌握宏观调控的真正含义? 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定观(总量)平衡,保持经济持续、稳定、 协调增长,而对货币收支总量、财政收支总量、外汇收支总量和主要物资供求的调节与控制。通常把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采取的其他措施也纳入宏观调控的范畴。 “总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限定词,它区别于“个体”,“宏观”也区别于“微观”。 再来看看政府管制的含义,应该是指政府运用行政权力,直接限制微观主体的市场行为,如市场准入、数量管制和价格管制、自然垄断和共有资源的管理等。 而一碗拉面的价格显然是非常微观的点,已远超出了宏观的范畴。有关政府似乎并没有搞清楚宏观调控的含义,宏观调控被微观干预或者说政府管制盗用了名号。 其实类似于“拉面限价”的政策并不止发生在兰州。此前,南京市建委出台《关于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与销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了主城外占地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原则上应配建10%左右的中低价商品房。 再追溯到今年年初,广州市市长曾称住房问题是“政治问题”,建议市民暂时不要买房,称广州房价会下降。 政府本该无戏言,可房价的一路高歌已经让广州市的“军令状”落空,让持币观望的市民后悔不已。 与其说政府言而无信,不如说政府管得太多,承诺了不该承诺的。 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以及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史,早已证明市场经济之于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在市场尚未失灵的时候,政府应该放手让市场无形的手去调节。 借用财政部财政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的话说,即使要实施宏观调控也是有条件的,是有限的,不是万能的,并不是什么问题都可以靠宏观调控解决。至于政府管制的动用,就更应该谨慎。 如果政府部门将宏观调控的概念无限放大,那宏观调控就真成了筐。 相关事件 南京出台10%配建新政 7月2日,南京市政府发布了由建委拟定的《关于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与销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了主城外占地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原则上应配建10%左右的中低价商品房。 在建设配建小区时,将对开发商“约法三章”:首先,项目建设时必须优先开工建设中低价商品房;其次必须优先按照指定对象进行中低价商品房销售,然后才能销售商品房;第三,中低价商品房竣工不得滞后于普通商品房竣工。 据悉,南京市中低价商品房的面积标准分为三类:“一室半一厅房型,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两室半一厅房型,控制在75平方米左右;三室一厅房型,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在三种房型中,以75平方米为主要套型,而每个中低价房项目的房型比例还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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