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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特点、现状及设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 16:57 《企业文明》

  农民工的特点、现状及设想

  - 郝幸田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在当前及今后几十年的时间内,我国企业的很大一部分员工将是从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他们正在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目前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农民工管理存在问题颇多,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发展,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因此企业如何对待农民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摆在企业管理者面前的一大课题。农民工管理本是我国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把握农民工的群体特点和需求特征,是企业探索农民工管理的关键。因此,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其工作生活环境等是企业当前进行的最重要和最紧迫的任务。

  群体特点

  “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1983年提出的,随后被大量地引用,初始出现在中国社会学界、经济学界,后来成为整个社会一种通用的说法。农民工作为世界工业化历史上的一个新概念,是在特殊的历史时期新出现在中国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形成主要源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从业人员冗余,他们为寻求更好的工作机会和报酬,离开农业和农村进入城市成为企业员工,具有不同于企业其他类型员工的特点:

  能够吃苦耐劳 他们属于我国当前收入最低阶层之一,强烈渴望提高自己的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农民工往往背负着尚留在农村的家庭对他们的经济上的依赖,因此他们对收入稳定有很强的偏好,这些因素使得他们有着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朴实无华和安分守己的优良传统,在有些方面起着城市劳动力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如基建工程、重体力或手工劳动的从业人员大都是农民工;大量的农民工在城市设摊开店,从事修旧服务业、加工业、商业、饮食业等,为城市居民提供特色服务,填补城市需要而又空缺的行业;而且城市劳动力不愿意干或干不好的一些重要的脏、累、苦和危险的工作多由农民工承担。

  小农思想严重 他们大多数来源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这些地区都是以传统农业为主,小农思想根深蒂固。他们习惯于算小账不算大账,小富即安不思进取,小进则满不求跨越;没有远大目标,.缺乏创新意识,无法超越自我;有着许多不文明的生活习惯,缺少文明意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使他们过度自卑狭隘;有严重的乡土观念和传统,他们一般都是经亲戚或老乡介绍到同一个企业或地方打工的,在农忙、节日、婚嫁等时节常常要回家乡;缺乏组织观念和法律意识,碰到侵权之事较难采取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也较少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要么聚众闹事,或是以死相挟。

  文化素质偏低 由于历史原因,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绝大多数只有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不熟悉社会知识和务工常识;也没有什么专业技术,对外部信息了解和接收的能力极弱,信息极不对称,兴趣品位不高,对工作缺乏责任感和主动精神,对自己的发展缺乏抱负和长远计划。外出打工具有盲目性;只能从事普通的劳务性工作,谋生能力弱,就业难度越来越大,不熟悉国家的法律政策,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普遍受到歧视 由于没有正式身份,在婚嫁、幼托、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困难而且还要交纳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求职、就业、管理等都遇到不平等的待遇,而且随时面临被解雇的命运;享受不到任何城市职工普遍享受的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等保险.,甚至连保障人身安全的工伤保险也常常没有。还要遭受雇主的歧视;在公共场所也遭受一些人及各类管理执法人员的歧视、刁难等。子女不能就近上学,私立学校费用高,进入附近的公办学校难,而且还要交一笔不少的赞助费;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一般都能享受的培训、再学习和下岗再就业等培训措施无缘。更重要的是观念上的歧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不同酬,就业权、受教育权和受救助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和实现。

  经济拮据贫困 “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猫还晚,干得比驴还累,吃得比猪还差”这是形容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经典”比喻。据有关统计,70%以上的农民工月收入在600元以下,20%左右月收入在600元~800元之间,只有少数能拿到千元以上的工资,所以他们中多数人的文化娱乐支出都为零,即便有也最多不过二三十元。经济上贫困决定了弱势群体

生活质量的低下性和心理承受能力的脆弱性。

  生活质量低下 他们大多数在衣食住行各方面与他们所在谋生城市的居民有着很大的不同。衣着极为简朴甚至粗陋。一般都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的农居点、简易工棚内,多人拥挤一室,采光通风差,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条件十分艰苦。为节约开支,饮食一般比较简单粗糙,是街头路边饮食摊档的常客。由于农民工普遍劳动强度较大,干活较长,闲暇时间少,基本上处于工作、吃饭、睡眠这种原始、简单的生活状态,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从住处到工地再到住处的循环过程,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相去甚远。

  文化生活单调 在许多城市,他们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和建筑业两大领域。从事娱乐、餐饮、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服务业的农民工,还有一些基本的文化生活,比如看电视和报纸。但从事较为艰苦的建筑业的农民工则90%以上没有什么业余文化生活,睡觉、聊天、打牌赌钱、闲逛是他们打发空闲时间的主要方式。少数人偶尔也去看电视、电影或去看广场演出,但次数和时间都没有保证。

  中青年人居多 据有关方面统计,现在人均耕地低于一亩的地方,出来打工的农民大约95%是中青年,留在家种田的大多是老人、妇女。新一代农民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回不去农村,融不进城市”。他们出生于农村、成长于城市,大多没有务农经历,也难以适应农村生活,其流动动机在很大程度上已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和现代生活转变;他们素质相对较高,思想观念已经远离土地和农业生产,更贴近城市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因而对城市表现出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他们在城镇的待遇并没有得到提高,也较难进入城镇正式就业岗位序列,因而对获得社会尊重、平等和承认有着更多的期盼。

  法律意识淡漠 很多人没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很少,从各种途径接受的法律宣传教育少,尤其在就业环境差的地方和劳资矛盾尖锐的企业,农民工的逆反心理和苦闷情绪很强烈,农民工高伤亡率、高犯罪率等社会问题突出。可以这么说,大多数农民工是法盲。但一旦失去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农民工将很容易成为社会和企业的不稳定因素。

  具有群体特征 农民工在城市里相对比较封闭,生活空间有限。自发性大,分散性高,组织化程度低。他们往往有很强的血缘、亲缘和地缘等传统意识,喜欢在企业中结集“同乡会”等自发性的非正式组织以同舟共济。这类组织在农民工生活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由于没有专门维护其权益的正式组织,农民工在关系自己权益的谈判、交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但有时出于农民工狭隘的义气观和从众心理,这些非正式组织往往成为聚众闹事的罪魁祸首。有关调查表明,近90%的农民工是通过亲友介绍或帮带等方式实现流动就业的,一般是同村、同乡的,要么是本县、本省的。很少有单个农民出来打工的,明显呈群体性特征。

  生存需求

  生存需要 农民工最基本的需求是吃、穿、住等解决温饱的生存需要。首要的是住所的需要,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工家庭所居住的房子大多极其简陋,甚至还有危房,不能遮风蔽雨;在城市里住的也是极其简陋的窝棚。重新修建住房是结婚的先决条件,然后才能繁衍后代,养家糊口,送子女读书;而在城里打工至少要有居住之所。另外子女教育也是最重要的需求,在农村子女教育除了是延续后代的需求外,还是养老的最重要的途径。农民没有社会养老保障,最大的希望就是子女好好读书成器,将来挣钱赡养老人。但是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却面临着一系列困难,他们在子女教育问题上最大愿望就是“降低收费标准”,“和城里孩子享有同样的待遇”。

  安全保障 目前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依然层出不穷。在生命安全方面,工作环境相当恶劣,生活条件极其差劲,很多人存在职业病,健康与生命时时受到威胁;不能享受法定的休假权利,甚至患病也得上工,安全无法保证,工伤事故得不到合理赔偿。在财产安全方面,许多人在付出大量艰苦劳动的同时,所得工资却很少,还常常被拖欠、克扣甚至拒付;赞助费、城市增容费、子女入学集资等名目繁多的滥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在职业安全方面,经常被企业主视为低贱劳动力,有时甚至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者被无端解雇。因此,农民工希望在企业里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作业时生命无危险,工休时不会遭到打骂,也不会因为证件不齐而被关押;工资不会被故意克扣和拖欠,也不会巧立名目乱收费;在工作上保持稳定,不会被无理解雇,加班能够给予相应的补偿并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而增加工资。

  归属欲望 农民工大都经历从农村到城市的迁移,他们远离家乡熟悉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环境,进城后在工作和生活中面临来自城市居民、企业甚至政府的种种歧视和不公平待遇,成为“边缘人”。在此处境下,农民工一方而心存茫然、自卑和对外界的敌对情绪,以及因巨大的社会环境变动带来的心理和行为失范;另一方面又羡慕城市生活,希望能早日融入其中,并且心中充满着强烈的对友情、尊重的渴望和归属欲望,而对那些友好和尊重的人心存农民朴素的感激之情和报答之念。由于普遍缺乏善待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其人格缺乏基本的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对城市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却在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和社会观念等许多方面受到歧视;心里感到非常凄凉和辛酸,他们迫切希望少受一些或不会受到这些歧视;也希望他们的辛勤工作和血汗能够获得企业、城里人和社会的认可并受到一些赞扬;同时如果有一些最基本的人文关怀,将会使他们倍感欣慰和满足,从而更加辛勤工作。

  管理现状

  根据企业农民工上述特点,企业应对他们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但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企业农民工管理尚停留在低层次和不科学的水平,即农民工群体尚属低技术水平劳动力,总体过剩,且存在很大的可替代性,因而企业在管理上往往不重视农民工。此外,我国当前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尚不规范,缺乏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合理的劳动合同制度及迫使合同有效执行的内外界压力,农民工社会保障保险制度在法律上仍然缺失。使得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缺乏经济和法律上的相互约束,双方在互动中都倾向于短期行为;企业尽量榨取农民工的劳动价值,压低工资,对其极少培训;而有的农民工则尽量钻企业和管理者的空子,一有更好的机会就走人。

  从企业层面来看 我国企业经营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往往是融资渠道窄,成本高,因此企业倾向于尽量压低劳动成本和延长劳动时间来抵消资金成本上的劣势和提高资产的利用率来取得竞争优势。另外,当前企业采取的竞争策略往往是通过从事低技术含量,劳动密集型的粗加工组装业务,利用我国的人工劳动成本来达到低成本低价格竞争。因此企业从客观上主观上都有压力和动力来尽量压低劳动成本。

  从各自状况看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制度和一元社会文化大背景下,既存在对农民工的歧视,又存在农民工自身知识信息面狭窄、缺乏法律

维权意识的缺陷。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存在信任和权利上的不对称,管理者往往可以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而仍不受其反抗和政府的制裁。另一方面,企业的管理者缺乏管理方面的专业训练,在管理中往往凭主观行事。

  目前国内很多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淡薄,特别是在对待农民工问题上表现最明显,企业当前的农民工管理模式对其进一步发展将起着很大的阻碍作用。比如:

  场地恶劣 报酬低下 企业往往利用农民工在市场供求,信息.和技术上的劣势,让他们在差的工作环境下长时间从事超负荷的工作,尽量压低、拖欠工资,又违反国家规定逃避为农民工办理

社会保险的义务。这些做法漠视农民工的基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侵犯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不利于提高农民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容易形成他们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引起农民工的辞工、罢工等消极或积极反抗,也容易招致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政府的惩罚,使企业经营环境恶化,从而不利企业的稳定持续经营。

  管理专制,缺乏尊重 有些企业管理者对农民工往往采取封建家长式的专制管理,工作中独断专行,强制性地要求民工严格执行他们的命令和规定;而当他们的意志被违背时,管理者则常常通过对农民工进行人身和人格上的侮辱以及罚款、解雇等消极惩罚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威。这种轻视农民工的专制管理方式,无视农民工的归属欲望和对尊重和友爱的强烈渴求,容易引起农民工对管理者和企业的反感甚至仇恨,极不利于农民工对企业和工作的热爱。

  “同乡会”的消极影响 企业中“同乡会”之类非正式组织的目标往往在于维护特定群体的利益,常与企业的目标大相径庭,甚至相互冲突。农民工一般都怀有较强的从众心理、狭隘和偏激的乡土义气观念,如果管理者错误地利用非正式组织,将使在农民工心目中企业目标被非正式组织目标替代,企业管理者的权威旁落于非正式组织的领域,最终使得企业中管理瘫痪,帮派林立,而农民工动辄以集体罢工为要挟来达到他们的各种目的,造成企业管理混乱和经营不稳定的局面。

  轻视劳动技能培训 农民工文化层次低,缺少专业技术,这是企业无法回避的现实。但企业的管理者对此往往听之任之,很少为所雇的农民工提供业务培训。这虽然在短期能为企业节约一些培训费用,但长远看会造成企业设备的低效甚至错误使用、过高的次品率和过低的质量水平。再加上工资过低,最终导致企业中农民工很高的流动率。生产和经营上的不稳定性、过低的人力资本投资和积累必将制约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解决路径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当前企业的农民工管理模式使得管理者和农民工之间关系恶化,生产率低下,员工流动率过高,企业管理混乱,经营缺乏稳定。在“两会”强烈关注农民工问题的政治背景下,企业对农民工的管理缺陷必将招致政府和社会的越来越多的关注甚至制裁。另外面临外部压力也越来越大,还有可能遭致一些贸易壁垒(如SA8000等)的限制。我国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将是大趋势,所以,企业当前的农民工管理模式变革势在必行。企业管理者应认清形势,放远眼光,本着企业与农民工的双赢精神,尽力尽快地转变管理观念,改善管理方法,探索新的解决途径。

  做好进厂上岗导向 使农民工尽早熟悉有关企业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的规章制度,以及在城市生活的基本常识,逐步引导他们改变生活和工作习惯。这将有助于加速他们过渡转变进程,也有助于企业生产早日步入正轨。企业还应为农民工提供基本的业务培训,并通过进修、竞赛、加薪、升职等方法激励民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为民工开办夜校班,组建各种文体俱乐部以积极引导他们的业余生活,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发展兴趣爱好,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建立薪酬管理体系 建立最低工资支付制度。按照国家劳动法规,考虑地方的实际经济情况,结合劳动力的延续和其他相关需求在内,确定一个刚性的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企业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也不得随意克扣;确定加班补偿办法和工资普升制度。按照法规确立一个合理的加班工资,并随着工作年限的延长而相应地增长工资,是企业重朔形象和激发员工忠诚的必要手段;及时支付工资,早动手多渠道运作,采取自筹和适当贷款的方式,研究和部署筹资和清欠工作,把支付农民工工资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工资支付的监督和信用制度。在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查、抽查。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实施信用管理。

  加强聘用合同管理 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时杜绝收取抵押金、风险金等违法行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定或解除合同等。

  建立健全社保制度 将企业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为满足条件的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不仅可以为农民工解决工伤、疾病、养老等现实问题,这些措施将使企业成为遵纪守法、讲社会道德、负社会责任、对于农民工有人情有吸引力的组织,并能有效降低农民工的流动率,提高其士气,也有助于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之间建立起一个连接的通道,对于逐渐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和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企业应摒弃仅仅依靠廉价劳动力获取竞争力的发展模式,重视依靠不断加强农民工的技术培训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农民工自身也要重视专业技能学习,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层次。企业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的管理和技术特点安排培训内容,使农民工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优化部门员工构成 通过将农民工分散安排等手段来避免“同乡会”等非正式组织阻挠破坏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管理。这并不意味着应取缔上述组织,相反管理者应关注他们的发展动向,主动与此类组织自发形成的“领袖”沟通以引导此类组织及其成员做出有利于企业的行为,并使他们成为开展农民工业余活动,丰富业余生活的好帮手。

  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企业应加强与农民工的沟通与交流,关心农民工身体健康。提供健康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生活条件,关心其身体状况和就医情况,注重对职业病的防治,要详细掌握农民工的相关职业健康状况,建立职业病健康监护档案。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可考虑建造一些低价位的适合农民工居住的住房,配套一些政策出卖给他们,使他们做工有单位,居住有定所。

  重视解决子女教育 现在多数城市对非本市居民子女入学加以种种限制,加收种种费用,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只得让子女留守家乡,托亲友代管,孩子荒废了学业,背井离乡在外打工的父母也无法安心工作。即使带入城市,也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子女相同的待遇,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政府应加大教育投入,或采取加收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教育税费等办法,企业可与地方政府筹建农民工子弟学校,使农民工子女享受和城市孩子同等的待遇,彻底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稳妥解决户籍问题 我国现在的户籍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为了减少城市就业的压力,多年来一直严格控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泾渭分明。这种户籍管理已经不适应社会转型期的新形势。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人口必然大量增加。应该尽快取消城乡户口的差别,农民工有了固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一定时间后,就应视为该城市的合法居民,享有和其他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并允许其将学龄期子女和须供养的老人迁入城市。

  加快建设工会组织 依靠工会组织解决劳资纠纷、工资拖欠、超强劳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等问题,可以有效地维护农民工自身合法利益。目前虽有个别企业成立了工会组织,但其职责权利不明确。因此,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一些企业成立工会组织一事,加强引导,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凡使用农民工在50人以上的工地、车间应成立由农民工民主选举以及所在企业委派的联合领导的工会,及时解决劳资纠纷、劳动保护等问题,积极化解矛盾,为农民工及其家属排忧解难。

  给予更多人文关怀 在工作上应注重对农民工工作业绩的考核,对于那些工作表现突出、业务精良的农民工应给予褒奖评劳模、提拔重用。如果企业进一步对农民工的职业生涯进行初步全面的规划,并关心其家庭、子女教育和其他重要问题,他们将感激不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文化传统和农民朴实无华的本性,使得农民工很容易满足,很容易感恩报德,对企业更加忠诚而表现出极大的献身精神,才能使农民工在企业理念和价值观的感召下,在思想观念上、行为上认同企业,融合与企业发挥其创造力和凝聚力。

  结束的话

  农民工大潮的形成和壮大在推动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在加快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善待农民工,不只是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而是必须确立他们的“准产业工人”地位,要提供各种条件,采取各种措施,包括政策上的调整,使他们尽快地融入企业,融入城市,尽快地把他们造就成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新的产业大军,使之成为推进我国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力量,进而达到企业管理和农民工自身发展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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