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等六地调查实录: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情况如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10:30 中国新闻网 | |||||||||
目前全国有部分省市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京沪两地的最低工资是剔除“四金”后的净值,25个省份颁布了小时工资最低标准,多数地区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在本报编辑部组织的对部分省市的调查中了解到,一些地区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相对保守,失去了对劳动工资实际指导作用;一些地区却因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说了算,最低工资难落实;还有一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保障了企业的利益、
北京:“最低工资”变职业“最低薪酬” 2006年进入第三季度的第一天,北京市开始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不低于3.82元、每月不低于640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毛艾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北京一般是每年上浮一次最低工资。 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 据了解,北京劳动力市场旺盛的需求量与较低的市场最大匹配率共存。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的“就业环境”导致部分单位以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确定职业最低薪酬。“最低工资”变职业“最低薪酬”,职业的社会价值变得模糊。 在今年二季度,北京市实行的还是每月58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工作小组采集了北京10个区级职业介绍服务中心16个热点职业的最低期望薪酬和最低承诺薪酬数据。 数据显示,16个职业中有14个职业以政府最低工资标准为底线,占到了87.5%。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工作小组认为,部分单位以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确定职业最低薪酬,导致了职业之间的最低薪酬差距根本无法体现这一职业的社会价值。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处处长吴安泰表示,北京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建筑、餐饮、服装加工、服务等企业拿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底线作为职工的工资待遇。“出现这种情况,大的方面讲主要是由中国的劳动力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中国的劳动资源太丰富,一个岗位会有很多人来竞争,我给你最低工资作为报酬,你不干马上会有人接替你;单就北京来说,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2006年第二季度北京市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达到历年最高的1.35,继续保持2002年以来的攀升势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鲍佳向记者解释说,这表示有100个求职者在135个岗位上进行选择。“单就这个数据来看,北京的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非常旺盛,找工作应该很容易,但与此同时,还有一组数字,二季度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的最大匹配率为0.55、最大求职成功率为0.75。这意味着有45%的岗位匹配不到合适的人选、有25%的求职者在劳动力市场中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所以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虽然持续旺盛,但结构性就业矛盾依旧突出。” 有些工作高薪难觅 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工作小组工作人员认为,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劳动力市场上,有些工作高薪难觅,而有些则以最低工资标准来定薪酬。 小范来自安徽,2005年初到北京做的第一份工就是“家庭服务员”,但只坚持了不到半年。“我一个月500块的工钱,也不能住在主人家里,觉得挣不了几个钱就不想继续做了。” 一方面是小范认为“家庭服务员”挣不来钱,一方面是“高素质家庭服务员”高薪难觅。记者从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了解到,不同等级的“家庭服务员”,所拿薪酬是不一样的。今年二季度,初级家政服务员的月工资只有500至600元(当时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中级家政服务员800至1000元;高级家政服务员1000至2000元不等。 学历高的家庭服务员,在外语、驾驶、电脑等高级技能方面他们也许达到了,但在清洁、带孩子、煮饭这样的初级技能却是弱项,这样的“技能失衡”造成“高素质家庭服务员”高薪难觅,而大部分普通家庭服务员的报酬又只能挣扎在最低工资线上。 北京市劳动部门曾在今年年初发布了一份北京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薪酬价位对比表,对比表显示,招聘单位承诺的岗位薪酬普遍低于求职者的期望。 建筑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突出 “北京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刚刚施行了两个月,专门涉及最低工资的案件从举报量来说反映的不是太突出,7月的统计数字是1.36%,按常规平均每月不足2%,但也要考虑到,只要建筑企业出现拖欠工资问题,就很有可能出现企业连最低工资也没全部支付给工人的情况。”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处处长吴安泰介绍,全北京市18个区县加上亦庄开发区,每月报给监察处关于拖欠工资的案件占到总案件数的30%至40%,其中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工资拖欠。“‘工资拖欠’仍在劳动违法案件中占据首位。” 劳动监察处一位基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我们因为工作需要,经常跑工地,所以能强烈感受到,最低工资确实不能如实反映建筑工人的劳动价值,他们所付出的辛劳程度显然不能和最低工资划等号。”但就劳动监察执法来说,企业以最低工资保底线作为职工工资待遇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