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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对价方案10送2.6 股改信息快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深高速(600548)日前公布股改方案,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将获得2.6股股份的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全体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据悉,由于深高速第一大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的红筹公司———深圳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为了避免引起法律诉讼,深高速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深广
惠公路开发总公司承诺,对价安排中由深高速第一大股东新通产所分摊的股份对价将由深广惠代为支付。其余两家非流通股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摊对价。除最低法定承诺外,深高速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同时,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还郑重保证: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中新)(26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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