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法纳入立法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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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拟2007年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日前举行的“循环经济与绿色营销战略研讨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如棠透露,循环经济法 立法项目已正式纳入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被列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
叶如棠说,加快循环经济立法,是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基本保障。全国人大环资委承担了这部法律的起草工作,目前已经建立了起草领导小组,拟定了起草工作计划,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了起草论证工作,并拟在2007年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他介绍说,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来看,循环经济法应当是一部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明确政策导向和法律保障的基本框架法,其立法目的是协调经济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三者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其适用范围应包括各种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社会经济活动,包括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国民经济各个环节;其创设的基本法律制度至少应包括政府和有关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必要的经济激励措施和其他激发民间自愿行动的手段和措施,以形成一个由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等构成的比较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从目前的初步研究来看,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可能有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制度、循环经济发展产业指导制度、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和示范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及产品回收利用制度、消费者责任和绿色消费制度、重点污染企业强制实施循环经济的制度、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制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公众参与制度等。从当前来看,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不仅需要国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政策体系和创新体系,更需要产业界和社会公众更新生产和消 费观念,努力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循环经济的具体模式和作法,包括企业营销模式和战略。 “循环经济与绿色营销战略研讨会”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主办。在此次研讨会上,华晨金杯、奥的斯、联想、北京汇源、上海朵彩等企业的29项产品获得了2005年度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绿色产品奖,同时,支持环保公益事业的捐赠单位也受到表彰。(14B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