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表决的积极效应正在显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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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14:16 上海证券报 | |||||||||||||
自去年12月份推出流通股股东类别表决制度以来,类别表决制度在保护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被寄予厚望。从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四家公司日前就试点方案的表决情况来看,类别表决制度的积极效应正在显现。 第一个积极效应在于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人数增多了。在四家公司试点方案的表决中,参加三一重工议案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
第二个积极效应是中小投资者的"否决权"终于发挥了威力。不可否认,由于持股量大的缘故,机构投资者在类别表决中的作用始终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可喜的是,由于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这就使得机构投资者在表决中的"权重"得以稀释,流通股股东的话语权也得以显现。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清华同方的试点方案遭到了中小投资者的否决。根据清华同方发布的会议补充公告,在清华同方试点方案的表决中,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均对试点方案投了赞成票,也就是说,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对清华同方的试点方案基本上都投了赞成票,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清华同方的方案仍然被否决了,这表明,正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否决权"发挥了威力。 第三个积极效应是中小投资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上市公司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清华同方的中小投资者否决了公司的试点方案,这不仅可以调动起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参与到类别表决中来,而更加重要的是,中小投资者的这一举动已经赢得了公司方面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因为我们看到,就在清华同方的试点方案被否决后,该公司一改此前"不通过宁愿××"的态度,表示要继续积极地参与股权分置的改革,同时还于近日向全国的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请全国的流通股东提出符合自身利益的、照顾到同方实际情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理性方案,并表示,清华同方将虚心听取流通股股东意见,适时拟订新的方案并重启改革。 可以说,正是由于中小投资者对清华同方试点方案的否决,这才有了公司方面如今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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