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伟湘中诚广场被称为“广州第一烂尾楼”。它位于繁华的广州CBD———天河北,附近有广州市最高的建筑中信广场。围绕着这座烂尾楼的并购,发生了连串曲折故事,骏鹏置业法定代表人范骏业涉嫌诈骗案只是其中的一个片断。2002年10月18日,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华与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泽厚、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骏业签署了收购中诚广场合同书。此前,中诚广场已烂尾多年,许多购买了“楼花”的小业主被套。因此,收购协议的签定,并未引起他们的反对。有关部门最早处置中
诚广场的设想,是通过拍卖。约从2001年开始,广东省内约4家拍卖行接受法院委托,进行债权人登记。2002年初,拍卖计划搁置,因法院得到通知,处置中诚广场将有第二套方案,那就是几乎一次性支付现金的直接收购。消息传出,各路投资商闻风而动,其中明确表示有收购兴趣的是广州城建集团,因为中诚广场的地皮是该集团出的。直到2004年9月10日,范骏业涉嫌诈骗事发后的几个月,广州城建集团还再次致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收购中诚广场的申请。
收购合同揭秘
中诚广场的收购,其中有许多鲜为人知的内情。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签约前,中诚广场涉及债权人158人,申报债权约人民币15.67亿元、港币1.24亿元,美金3080万元。其中主要分三部分,购房、以房抵押的申报债权人148个,工程款的申报债权人5个,涉及金额3461万元人民币。其他部分的申报金额人民币1142万余元。这些都只是债权本金,还未包括利息和违约金。收购中诚广场合同书确定的收购标的是中诚广场项目约16.5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包括写字楼、商品房和地下车库以及穗府国用(1993)字第特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准的土地使用权。收购方式有5个重要细节:首先是乙方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对中诚广场全部面积232776平方米进行装修,并负责中诚广场现状的所有续后工程。其次是在签约双方对中诚广场的债权确认完毕后,由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与未解除购楼合同的业主签订调整协议,将部分楼盘进行相等面积调整,集合到中诚广场的B塔楼5层至33层、47层至49层。如未解除购楼合同的业主不愿意或放弃调整到B塔时,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应以5600元/平方米的价格收购。其三,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对剩下约16.5万平方米的楼盘以人民币560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收购,收购金额9.24亿元人民币。其四,合同生效后,有关中诚广场的物业管理权转移给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中诚广场的冠名权也属于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其五,双方对付款方式则确认为收购款9.24亿元应分三期支付给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第一期,在合同生效的3个月内,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应向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3.5亿元。第二期,自法院开出全部过户手续起3个月内,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再向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3亿元。第三期,再支付2.74亿元。
范骏业涉嫌诈骗事发
中诚广场的收购并没有随着协议的签定而一槌定音。2004年8月,范骏业因涉嫌诈骗事发,诈骗的钱款据初步调查用于购买烂尾楼。当时,天津市公安局向广州市中级法院发函要求协助追缴赃款。据称,2004年2月10日,犯罪嫌疑人范骏业伙同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行长凌敏使用假印章开出2亿元人民币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不可撤消担保函,在天津市西青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贴现,骗得赃款2亿元人民币。2月20日,范骏业将其中1亿元电汇至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帐户内,用来购买中诚广场。其实,范骏业涉嫌诈骗的事件并不只有中诚广场一宗。中诚广场事发后,广州市有关方面也对其立案侦查,发现范骏业2002年与新中国造船厂合作开发船厂地块后,又以该地块与瑞华房地产公司签订合作合同,骗取瑞华房地产公司3000万巨款。而被骗的金融机构也不仅天津市西青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家。据调查,为了购买中诚广场,范骏业又以出售原油给广东三家公司的名义,向深圳发展银行做担保借款,骗取了2.5亿元。为此,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2004年12月前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合兴置业有限公司价值1亿元的财产。骗来的钱,范骏业用于偿还各种债务,其中还给天河某酒店的饭钱就有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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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广场坎坷命运
1992年中诚广场动工。最初规划是两幢43层的楼宇,但后来建成51层,分A、B两塔楼。开工仅一年,中诚广场就开始卖楼花,价格一度高达每平方米30000多港元。1997年,东南亚爆发金融危机,中诚广场显出后劲不足,银行贷款跟不上,一直建建停停,但终于脱不了烂尾的命运。所有购买“楼花”的小业主从此被套。2001年,有关部门拟拍卖中诚广场。广东省内4家拍卖行接受法院委托,进行债权人登记。2002年初,拍卖计划搁置。有关部门拟采用第二套方案———直接收购。2002年10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对中诚广场项目进行整体处理。2002年11月10日,北京金贸与广州鹏城签订了《收购中诚广场合同书》。同时(北京)金贸国际投资公司委托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具体代理运作中诚项目收购等所有事宜。2003年9月26日,中诚收购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2004年8月,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骏业因涉嫌诈骗事发,诈骗的钱款据初步调查用于购买烂尾楼。2004年9月,广州城建集团致函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购买中诚广场的申请。
(实习生/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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