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更积极 为何难讨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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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09:04 证券时报 | |||||||||
为了解决前些年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圈钱多派现少”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于去年下半年推出了引导、鼓励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事实证明,中国证监会相关政策的导向作用是非常显著的。截至2月21日,在公布年报的沪深两市112家上市公司中,有80家推出了现金分红预案,占71.4%。 虽然目前市场上“铁公鸡”少了,然而投资者却并不领情。对
以新兴铸管(资讯 行情 论坛)为例,该公司推出了每10股派10元的巨额派现分配预案,但因其增发方案正在报批中,市场人士认定为公司旨在“抛砖引玉”;神火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每股收益高达1.374元却不分配,联系到此前其可转债发行议案被否决,市场人士认为公司是在“赌气”。 那么,是否盈利或盈利水平较高的上市公司,就一定必须推出派现方案呢?或者说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应该派现的标准是什么呢?很显然,唯一的标准就是要看是否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上市公司利用未分配利润进行投资或扩大再生产,其回报率低于市场平均收益率,显然上市公司应该将现金派发给股东,而不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新建投资项目。相反,如果其回报率高于市场平均收益率,那么董事会提出不分配方案就是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是应该得到支持的。 成熟证券市场不乏不派现的成功例子,微软就是其中的一个。在2002年以前,该公司一直采取的是不派现政策。公司多年的可分配利润都投入到了产品研发与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与之相伴的是微软公司的高资产回报率与高成长。如果那些年微软被要求强制派现,恐怕其成长性是要大打折扣的,最终受损的还是微软股东的利益。 当然,不同的股东在衡量自己的利益是否实现了最大化时,会有各自不同的标准,会受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等方方面面的困扰。比方说,机构投资者的经理人大都实行“一年一聘制”,他必须在本年度实现他的任期目标,否则就要“下课”。显然,他在考虑其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的分配方案时,很难做到从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问题,而难免会更多地考虑其个人的眼前利益,即要求上市公司高派现或高送股。而对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提案,也可能更多地会投否决票。此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投资者除考虑上市公司派现带来红利所得外,可能还会考虑有利于二级市场炒作的差价获利因素。因此,对于股东会决定的最后分配方案,它可能更多的是资本利得与红利所得预期综合权衡的结果、是各股东之间的利益博弈结果。这就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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