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发布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 11:34 证券时报 | |||||||||
为加强银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与服务、自我约束与协调的职能作用,中国银监会近日出台了《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 该指引规定,银行业协会应接受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凡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均可自愿加入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是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地市及其以下原则上不再设立银行业自律组织。已经设立的,要参照指引进行规范。 指引还要求,银行业协会应按照社团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包括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在内的基本组织架构。银行业协会要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银行业协会可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和资助、开展服务或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事项获取收入等途径,筹措经费。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希望各级协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今年要重点在维护银行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商业银行零售客户柜台服务和自助服务水平以及披露银行资金拆借的交易对手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 据介绍,目前我国有全国性银行业协会1家,省级协会30家,地市级协会4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