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股份收回短期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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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05:0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利用部分阶段性闲置资金短期投资债券的议案》的有关决议,公司委托中国银行为结算代理人,并与中国银行签订了《现券买卖合同》,分二期投资央行票据:第一期买入04央行票据39(代码:040139)3000万元,买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一月五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