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光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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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07: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资讯 行情 论坛)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1日以传真方式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4年12月3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10人,实到7人,另有3名董事委托表决。
一、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熊熙然先生因为工作调动,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同意他辞去总经理职务。鉴于此,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李克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04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26日。李克炎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干福熹、邓长根、王志泰、杨开忠对上述改聘总经理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二、关于修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见上交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熊熙然先生因为工作调动,提出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他辞去第二届董事职务。经控股股东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名,决定增补李克炎先生为董事侯选人。李克炎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干福熹先生因年事已高,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他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须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干福熹、邓长根、王志泰、杨开忠对上述变更董事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四、关于推荐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决定推荐樊后檐先生为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5年2月5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05年2月5日上午8时30分,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题: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5年2月1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邀请的嘉宾。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登记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129号公司证券部。 本次会议将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樊后檐、吴昊 联系电话:0710-3349712 传真:0710-3349308 邮编:441003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特此公告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1月4日 附件一:李克炎先生简历 李克炎,男,出生于1963年,湖北仙桃人, MBA,高级工程师。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北华光器材厂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销售处处长、销售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二: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议的《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合规性 公司按规定提前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0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将相关会议议案同时呈全体监事审阅。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参与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李克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我们认为,李克炎先生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因工作调整原因,熊熙然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我们认为,上述改聘行为属正常的工作调整,改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提名李克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同意熊熙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同意干福熹先生因年事已高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我们认为,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董事候选人李克炎具有《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干福熹邓长根王志泰杨开忠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