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2004年12月29日有关公告的更正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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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07: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我公司于2004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关于第五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中所列示的“我公司从科瑞公司获悉,该公司经连云港市企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连改发办复<2002>19号《关于同意恒瑞集团转让所持有连云港科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2002年4月26日已将其持有苏云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原恒瑞集团管理人员徐维钰等9位自然人。”有误,经核实,应为“我公司从科瑞公司获悉,根据连云港市企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连改发办复<2002>19号《关于同意恒瑞集
二○○五年一月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