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的高管层出事了!由于有几个月前沸沸扬扬的“独董事件”作为铺垫,这则新闻之于业界的震撼力远不像业外那样强烈,因为事情的原委早已由那位曾任独立董事讲得差不多了。但是伊利高管挪用公款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却提出了一个问题:伊利的股东为什么在历时几年的整个过程中集体失语?
12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报道伊利股份五名高管被刑事拘留,地方政府委派一名副
市长和副书记进驻企业。12月22日,《中国证券报》报道伊利股份已经于20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和监事会议,决定由代表呼和浩特国资局的副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伊利股份尽管已经发布了董事会公告,但还是没有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公告,看来,只有那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还惦记着股东。至于董事长和多位高管的沉浮以及企业的兴衰,似乎和各位股东关系不大,倒是更关系到政府部门的稳定和发展大计。
尴尬的是,郑俊怀等3位董事理论上还具有董事的权力,因为伊利股份的公司章程第109条写着:郑俊怀等董事行为不当后应当主动辞职,否则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章程第50条也明明白白写着,只有股东有更换董事的权力。此刻人们不禁要问,都已经刑事拘留了,还不换那3位董事,要等到什么时候?要换董事,还不公告召开股东会,要等到什么时候?显然,行政的力量在主导整个事情的进程,至于大小股东们,暂时还不在权力部门的考虑之列。不过这也不奇怪,类似的先例也多,南方证券被接管了多日,第一大股东才知道怎么回事,忙不迭地发公告。
要说是行政部门忽视股东的权益也不完全对,毕竟证券监管部门也在插手整个事情,这是极力倡导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部门,他不可能不懂得股东的权力边界在哪里。要找责任,也只能说大小股东们不争气,若当真让行政部门认真等着股东来投票,还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呢。
记得2004年8月4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告说:审议罢免独立董事俞伯伟的投票结果是反对意见190万股,仅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4%。10月20日临时股东大会公告上,顺应郑俊怀意志的独立董事推选方案0票反对。至于独立董事曾经提到的违规国债投资事件,既没有在股东大会上讨论过,也没有股东提案。值得注意的是:伊利股份的股份是相当分散的,第一大股东持股5605万股,仅占14.33%,非流通股也只占有34%。从2004年三季度季报看,前10大流通股股东(9个是基金)共持股6017万,占总股本的15%,流通股股东的意见显然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可见,即便是维权呼声最高的流通股股东,包括代表所谓理性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也没有真正在整个“独董事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也没有对伊利股份的巨额违规投资发出自己的声音。难道这些机构投资者和小散户一样有搭便车的心理?还是投鼠忌器呢?
回溯以往,2003年3月,金信信托以每股10元的价格收购伊利股份原股东呼和浩特财政局持有的2802万股(折合送股后的5605万股)国家股,当时无论媒体还是市场,表现的都是皆大欢喜。但从现在的报道看来,郑怀俊等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在此之前已经开始发生,那么,财政局在欣喜于投资的大幅溢价回报之前,是否就履行了股东的监管责任呢?没有,也是一个搭便车者。
这么多的老股东和新股东都在搭便车,开车的是谁呢?当然是郑怀俊等核心管理人员了。由此不难推断,在伊利股份,小股东想搭大股东的车,大股东想搭经理人员的车,谁也不管开车的人,开车的人难免会有想法,他要琢磨这车开得值不值了。
这和郎咸平教授的“保姆”理论沾上边了,伊利高管对公司的贡献不可谓不巨大,但是,据2003年年报披露:前3位高管兑现的2002年年薪为512万元,2002年伊利股份税后利润1.4亿元。坦率地说,管理层对薪酬的不满是可以理解的。这就关系到股东的第二重失职:为什么不能够给经理人合适的报酬呢?
长期以来,谴责大股东欺凌小股东的话说了很多,但是有发言权的小股东的不作为却是更难解决的问题。不仅国有股东会缺位,非国有的股东,即便是流通股股东,也会缺位。这种缺位必然导致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的双重缺失。
郑怀俊如果不是深爱伊利股份,他会冒险持股吗?失去了郑怀俊的伊利,真的还会在激烈竞争的乳业市场立于不败之地吗?
本报特约评论员:谭为民
《市场报》 (2004年12月24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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