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B股(900950)公布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06: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城房产”)应经营发展需要,开拓常州高新区的房地产业务、充实土地储备,以协议方式共同出资受让了常州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龙创置”)100%的股权,其中原股东江苏百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出资额800万元、占常州新龙创置80%的股权以2144万元转让予本公司,原自然人股东顾骏将其持有的出资额200万元、占常州新龙创置20%的股权以536万元转让予常州新城房产。
常州新龙创置成立于2004年9月16日,至今未开展经营活动,系由原股东于2004年1月受让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为开发此地块而设立之项目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住所为常州新北区黄山路555号-5-58。经常州市国土局批准,上述地块的权利和义务由常州新龙创置承担,该地块面积为22.53万平方米,受让总价为15900万元(已支付7000万元),主要用途为住宅,年限为70年,主要规划使用要求为建筑容积率1.8-2.0,建筑密度小于28%,绿地比例大于40%。在本公司和常州新城房产受让常州新龙创置前已支付的7000万元土地出让金已由常州新城房产代常州新龙创置向原股东偿还,余额也将由本公司和常州新城房产代为支付。 本公司和常州新城房产受让常州新龙创置不构成关联交易。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04年11月16日办理结束。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十二月一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