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3、审议公司控股的上海申贝办公机械有限公司将其全资企业上海新沪玻璃厂80%股权转让给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2004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2004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2月17日)。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社会
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被委托出席的还须有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于2004年12月25日(星期六)(9:00?16:00)前往上海市中华路63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请寄: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2楼)。
2、会议地点:待登记后另行通知。会议时间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须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2楼,上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联系电话:021?68407700*617021?68407515
传真:021?63302939
邮编:200122
联系人:顾根荣余荣耀
5、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备礼品(包括车票)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委托人出席上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委托日期:
注:此表剪下或复印有效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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