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立栋10日北京报道】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张元今天表示,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有关办法正在制定当中,目前不少商业银行在积极申请。但他表示,真正提交报告还需要一定的程序。
张元就此介绍说,商业银行首先要向监管机构(银监会和证监会)分别提出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报告,然后管理部门再根据有关规定和条件来受理这些申请报告。他说,在设立
“很难说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表。”张元说。而参加同一会议的工商银行副行长杨凯生则向记者表示,对直接或间接设立基金公司两种方案他都表示欢迎。“哪种批得快就选哪种。”杨表示。对于工行申请设立基金公司何日成功的提问,他说,不排除年底前完成的可能性。“这要视各项程序推进的速度而定。”(11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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